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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

2024-06-28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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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一位市民通过广州12345热线举报新塘镇某市场一家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接到举报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被举报商户存在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被举报商户现场整改,并当场作出警告处罚。

  “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坏,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可能影响市民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自查整改照明设施,推动行业自律、守法经营,让食物回归本来原貌,让广大市民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