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 ,“四强化”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气安全,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个强化”措施,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
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开展“回头看”,共出动检查人员692人次,累计检查346家次燃气器具销售企业,发现问题企业14家,查缴问题产品17件。组织省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区6家燃气充装单位开展“回头看”,严防隐患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反弹。
二是强化检验检测,推进燃气安全整治走深走实。开展销售环节燃气器具产品质量专项抽检工作,检出不合格燃气器具40批次,查处涉燃气器具案件10宗,形成持续整治执法的高压态势。针对我区销售门店存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源头治理,责成批发商回收并退货调压器481只,并移送2宗调压器不合格线索至产地市场监管部门,确保我区的调压器质量安全可靠。
三是强化行政指导,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举办气瓶充装单位的行政指导会,对全区6家气瓶充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及技术负责人共22人开展行政指导和质量技术培训,并开展现场考核。督促指导171家燃气具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并在省市场监管局“粤品通”小程序中上报企业信息,推动燃气具及配件销售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曝光某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某日用百货商店从事家用电器及电器配件质量违法行为等典型案例2宗。在增城电视台播放燃气气瓶安全使用宣传片200余条次,在增城万达广场等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2次,现场向公众派发燃气气瓶安全使用工作指引以及燃气器具安全指引500余份。在辖区内经营燃气灶、管、阀五金店的门店醒目位置张贴燃气用具相关产品宣传海报200余张,提醒门店销售合法燃气用具,提示消费者正确选购与使用燃气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