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组织 新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
为贯彻落实即将施行的新《药品管理法》,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对药品监管人员、各药品零售企业和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分批次开展药品质量管理会议,对新《药品管理法》进行宣贯培训。
一是理清思路,推动主动学习。组织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召开了药品质量管理培训会议,帮助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理清思路,推动其自觉加强对新《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并依托新法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二是防范风险,推动安全生产。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会议,增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其贯彻新《药品管理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学习,推动新法应用。邀请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专家授课,对区药品监管人员开展新《药品管理法》强化学习培训。通过培训班强化学、修改部分重点学,使监管人员对新《药品管理法》的理解更加深入透彻,法规应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通过对新《药品管理法》进行反复宣传、理论强化,全力营造全区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新《药品管理法》学习氛围,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确保新《药品管理法》宣传到位,为新法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小知识
新药品管理法,12月1日起施行
8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该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公众可以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全国人大网等官方途径查询新《药品管理法》。
新法在监管处罚方面,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比如,对生产销售假药、无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均由原来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提高到“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而且规定“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人民币的按十万元人民币计算”。这意味着,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生产销售假药、无证生产销售药品,将面临150万元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