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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2019-02-2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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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一、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在目录外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

  二、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三、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四、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五、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六、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七、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八、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九、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十、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十一、没有按规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存在私自实施、变相实施、仍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材料或明示或暗示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等情况的;

  十二、没有按规定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涉民证明,已明令取消,但仍作为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情况。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单位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电话联系:020—82744911

  来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监察科

  邮 编:511300

  监督电话:020—32829289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有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分别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名称核准、企业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本级权限内)和广告发布登记; 保留的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企业登记注册;已全部纳入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实施网办。

  全年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90805宗,其中受理86952宗,按时办结数量86952宗,审批同意85891宗,审批不同意1061宗。未受理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无受理后未按时办结事项。

  (二)依法实施情况

  1、遵守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等情况

  我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环节、条件等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2、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创新申请受理和办理模式,有效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一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2018年6月,配合区编办在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同时,全面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二十四证合一”。自2018年11月10日起,对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推开实施分类改革,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实施“人工智能+机器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人工智能+机器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实现“免预约”“零见面”“全天候”“无纸化”“智能化”办理商事登记,2018年8月上线注册登记全类型、全业务全程电子化系统,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真正实现了“群众免跑路,数据高速路”。三是上线“银商通”系统。由银行为申请人无偿代办商事登记服务,将登记窗口延伸拓展至全区49个银行网点。四是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将我区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工商登记审批1个工作日完成,市、区引入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登记当场审批,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通过“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模式,实现开办企业各程序“一窗受理”,为申请人提供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

  3、我局已按规定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及完善,明确审批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不存在实施未纳入保留目录管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已按规定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涉企涉民证明。

  (三)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已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的规范要求编写办事指南,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告栏、宣传栏、印发小册子、报刊刊登等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公开公示信息均清晰明确,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具体细致,提供行政许可的详细办理地点、办公时间及办理时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和结果在注册大厅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可查阅。

  (四)监督管理情况

  1、制定实施有关监管措施、制度情况

  (1)推进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工作。利用增城日报、门户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LED显示屏、宣传栏和宣传海报等媒体,宣传年报工作及相关指引,派发宣传册。据统计,2018年我区已报送2017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66877户。其中,内资企业30564户,年报率92.02%;外资企业660户,年报率92.31% ,个体工商户35200 户,年报率为41.21%;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已报453户,年报率为84.68%。

  (2)开展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通过开展双随机抽查,强化对企业、个体户、农专社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信用约束,督促其依法履行公示信息义务,促进诚信自律。 2018年,我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金融、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环保、知识产权代理等5个行业领域共38户企业的双随机定向抽查专项任务,同时完成了市工商局采取定向或不定向方式下发我局的抽查任务6批次,合计3121户,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配合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联合抽查市场主体23户。

  (3)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未在登记住所经营或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向公众提示交易风险,强化对违规企业的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

  2、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情况

  2018年,我局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数为1106宗,其中与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数为931宗。在931宗立案中,无照经营违法行为96宗,提供虚假材料违法行为12宗,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822宗,计量许可违法行为1宗。

  3、单位内部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的监督情况,举报投诉及处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网上及所有业务办证窗口公示公开了举报投诉方式等信息,并在日常工作中不定期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及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共收到涉及行政许可的投诉举报线索4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投诉举报调查件数为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数为零。

  (五)实施效果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广州市工商局和广州市质监局的部署,我局深化推进“放管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行政相对人对我局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

  2018年全区新发展市场主体2.7万户,注册资本807.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和39.66%,充分体现了注册登记的便利化,大大激发群众创业兴业的热情。特种设备业务窗口荣获“增城区2018年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窗口三位工作人员被评为“政务服务先进个人”称号。特种设备业务窗口2018年共接到申请人赠予的锦旗3面、表扬信5封。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审批系统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尚未完全对接

  由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尚未完全对接,企业即使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了办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申请,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到我局进行下一步处理,无法在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全部审批流程。因此2018年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在网上办事大厅的受理量是0,受理的14次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项申请(复核)均是在我局用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的。

  (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有待不断完善

  市场主体在快速增长过程中涌现的问题较多,一些良好的监管方式、监管机制还在不断地探索当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加快推进审批系统兼容

  建议加快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兼容,让网上办事大厅真正达到高效办事,方便行政相对人的目的。

  (二)不断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

  利用新媒体、新媒介等形式加强年报宣传和政策解读,继续深化全区各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变“一家监管”为“多家齐管”,变单一执法为综合监管,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