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村街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73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51号)精神以及《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府办函〔2018〕41号),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街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在编制、修订有关畜牧业发展规划时,农办和环保所应加强协调沟通,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所要督促现有畜禽养殖场完善环评手续,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
(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农办、驻村工作组要指导各村做好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认真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镇街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根据省级、市级和区级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分类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适合的技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
(三)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农办要联合街动监分所建立规模养殖场统一台账,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健全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养殖污染治理机制,确保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粪污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农办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做好对畜禽养殖场生产备案工作,组织做好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环保所要对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排放、综合利用备案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做好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利用信息平台对养殖种类和数量,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四)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机械化、规范化饲养,在源头减量上推行节水节料、雨污分流等技术模式,在过程控制上推行微生物处理等技术模式,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畜种和养殖规模,推行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
(五)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加大对畜禽养殖粪污减量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力度,支持生产和使用安全环保饲料、优质专用有机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强化技术集成和应用,以科技创新提升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水平。以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和绿色发展示范等创建活动,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转化。
(六)推动种养循环发展。加强粪肥和沼液科学还田利用,统筹构建养殖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和县域大循环的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作用,大力推动使用有机肥,支持建设沼液输送管网、水肥一体化设施,打通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培育壮大粪污处理(配送)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受益者付费,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朱村街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农业的街党工委委员任组长,财政所、国土所、规划建设办、环保所、农技中心、农办、城管执法队、各村委、各驻村工作组、动监分所、供电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街农办,负责组织协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各村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协助各村开展工作。
(二)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各村对本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必须建立属地管理工作制度,要结合本村实际,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村社宣传栏、农村广播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