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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朱村街2018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9-1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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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工作组及有关部门:

  现将《朱村街2018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朱村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7日

 

  朱村街2018年度城乡居民社会

  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街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2018年度我街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广州市深化医改工作要求,按照“以收定支,量入而出,略有结余”的筹资原则,实行以住院统筹为主、门诊统筹为重点的城乡居民医保补偿制度,积极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不断扩大参保人受益面,让城乡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整体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参保人群

  具有本区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由于大中专学生的医保待遇、就医管理与其他人员有区别,请指引大中专学生回所属学校参保,不通过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参保。

  三、缴费时间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参保缴费时间结束后,中途不受理参保缴费登记(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除外)。城乡居民在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可在当年度按全年缴费标准进行参保缴费:

  (一)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二)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三)新出生婴儿;

  (四)本市行政区域外迁入本市的新迁入户人员;

  (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在当年度内缴费参保的其他人员:

  1.停止享受公费医疗人员;

  2.复学、留学回国的学生;

  3.退伍、复员、转业军人;

  4.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6.其他人员。

  四、筹资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201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99元/人,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人478元。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街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朱村街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罗成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胡小松同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王永勤,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邱远祥,办事处副主任王冠斌,主任科员刘导成等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村(居)委会主任、驻村(居)工作组组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乡医保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慧萍同志兼任。

  六、职责分工

  城乡医保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督办,参保数据的录入校对。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人员培训工作,及时指导各村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实施工作。

  社会事务办、残联:负责本区救助对象的参保登记和人员资料变更修改手续。

  计生办:负责本区计生人员名单信息核对,及时将资助的个人缴费资金拨付到计生人员个人账户,指引计生资助人员到各行政村缴费参保。

  党政办、监察室、财政所: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各尽其责,大力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财政所要协调好开展工作经费保障事项。

  各行政村、驻村工作组: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构,配备充足的人手,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发动和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资料核对、录入由各行政村专职经办人和大学生村助理(或工作组指定人员)共同负责,做好民政、计生、残联资助对象参保人员参保引导工作。及时将个人缴费金额缴交至各行政村城乡居民医保指定专户。

  居委:做好辖区内居民的宣传发动工作,指引好参保人到我街城乡医保办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确保参保通知到人,扩大朱村居民的受益面。

  七、时间安排

  1.9月28日前,对因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大中专在校学生、户口迁出人员、死亡人员等不再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需在扣费前到我街城乡医保办做好停保减员工作,逾期未停保的,系统将自动在各村专户划扣医保费用。

  2.9月28日前,各行政村做好参保信息采集、数据核对后交回城乡医保办。

  3.10月10日前,街城乡医保办审核村提交的数据,做好参保人员数据导入工作。

  4.10月12日前,各行政村将个人缴费金额或村集体扶持的资金缴交至城乡居民医保指定专户。

  5.11月15日前,街城乡医保办在系统导出核定单,指引各行政村做好参保数据核对,查漏补缺;

  6.11月25日前,街城乡医保办做好参保数据统计及广州市医保局通过银行划扣参保费用后续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乡居民医保的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医疗保障权益,各行政村、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按照街党工委、街道办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2018年度我街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发动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让广大城乡居民明确报销比例、了解报销流程、补偿范围、结算方式等,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参保全覆盖。

  (三)做好本村户籍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参保工作。2018年继续将我街户籍在册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参保工作纳入医改重点考核任务内容。各村(居)在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本村(居)户籍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四)加强合作,狠抓落实。2018年度市筹资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村、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克服困难,积极研究和落实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五)加强督查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街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各行政村筹资动态及存在问题,各行政村每周三下午要将筹资进度报城乡医保办,每周四全街进行通报。同时,街城乡医保办要对各行政村筹资工作进行及时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工作不力和进度缓慢的,将在全街通报批评。对按时按质完成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征缴工作的村及个人实行通报表扬,确保征缴工作优质高效,如期完成。

  附件:朱村街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朱村街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罗成彬(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胡小松(党工委副书记)、王永勤(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邱远祥(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王冠斌(办事处副主任)、刘导成(主任科员)

  成 员:朱培均(驻龙岗村工作组组长)、朱汉斌(驻神岗村工作组组长)、石惠泉(驻凤岗村工作组组长)、曾访球(驻山角村工作组组长、残联)、邱文斌(驻龙新村工作组组长)、朱少澄(驻丹邱村工作组组长)、曾建龙(驻山田村工作组组长)、黎克敏(驻横塱村工作组组长)、江伟文(驻联兴村工作组组长)、黄广志(驻秀山村工作组组长)、朱焕波(驻朱村村工作组组长)、朱智伟(驻南岗村工作组组长)、石峰(驻居委工作组组长)、朱志勤(朱村村)、曾永东(凤岗村)、温岸森(秀山村)、朱庆云(神岗村)、刘厚华(横塱村)、朱绍延(南岗村)、石耀林(山田村)、吴伯福(山角村)、曾彩燕(丹邱村)、朱海龙(龙岗村)、朱镜辉(联兴村)、马慧萍(社区服务中心)、马云飞(党政办)、李志明(社会事务办)、廖莉萍(财政所)、林影(计生办)、罗雪通(朱村居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