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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街2015年河道(河涌)清障清淤应急工作实施方案

2015-06-2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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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我街河道(河涌)防洪排涝条件,拟对河道(河涌)进行清淤清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度我街河道(河涌)清障清淤工作以河系为单位,重点对雅瑶河支流(冯村—湖中)、雅瑶河一支流(翟洞—九如)、官湖河、岗丰排水渠、矮岗河支渠及各村主要排水渠等进行清障清淤,清理河道(河涌)管理范围内违章种植、违章建筑,清理河道(河涌)淤积严重河段,改善过流,确保排洪畅通。

  二、工作任务

  根据相关调查情况,计划本年度雅瑶河支流(冯村—湖中)、雅瑶河一支流(翟洞—九如)、官湖河(永和河)、岗丰排水渠、矮岗河支渠以及各村主要排水渠等清障清淤河道(河涌)主要为总长约42公里。由街财政根据各河道(河涌)淤积、河宽情况、施工难度,按0.8~3万元/公里标准进行先垫付补助,合计补助87.58万元,不足部分由各村筹集或村社以投工投劳方式解决,并由村社负责对违章种植进行清障。

  三、实施要求

  (一)由水利部门负责制订具体的清障清淤方案,区水务局负责指导,清障、清淤均以消除阻碍行洪的障碍物为主要目标,河道(河涌)两岸边坡以1:1.5为宜。

  (二)河道(河涌)清障清淤按河道(河涌)流经的行政村为单位,由村组织实施。清疏费用由街财政所以补助的方式划拨到各村委会,按村集体经济进行管理。

  (三)清疏费用原则上用于支付河道(河涌)清障清淤的人工、机械费和部分河道(河涌)迎流顶冲处的护岸费用,不得用于其它建筑和青苗补偿费。

  (四)清疏的泥土、沙石不宜外运,应就地消化,用于填补河滩深坑、加固河岸堤防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借本次清障清淤进行偷取、贩卖河砂等违法行为。

  (五)清疏工作量由各村工作站、村派出的监督人员签证确认,清疏工作结束后由所在村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小组人员为:挂村部门负责人、工作站副站长、施工单位、村书记、村主任及村分管水利干部、理财小组成员),并经街验收小组审核后将清疏费拨到各村委会。街验收小组人员为:分管水利领导、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纪检监察审计办。

  四、实施步骤

  本年度河道(河涌)清障清淤工作实施时间为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分三阶段实施。

  (一)调查阶段(2015年4月):相关村全面调查辖区内存在的淤塞、阻水的河道(涌)、渠道情况,上报农业服务中心汇总。

  (二)实施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相关村按要求组织实施,狠抓项目的进度、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每个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5年12月):各村要对河道(河涌)清障清淤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典型经验和做法等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逐步加以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各村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河道(河涌)清障清淤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组织做好村民思想工作,确保清理占用河道、河滩违章果木、建筑等工作顺利。

  (二)加强联动,强化督查。农业服务中心作为河道(河涌)清障清淤工作牵头单位,指导各村组织实施,提供技术支持,会同城监加强执法巡查,对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本次清障清淤的巡查,做好打击偷盗、偷采河砂和维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监察办负责监督此项工作的落实,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行为实行监督检查,对涉及庸懒散行为进行全街通报。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规范资金使用。河道(河涌)清障清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财政所负责资金筹集,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及时将相关费用划拨到村,指导各村做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相关村委要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河道清障清淤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广大村民及沿岸村社宣传河道清障清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2015年度水利河道(河涌)清淤、清障应急项目计划表.xls

     2.永宁街河道清障清淤工程资金发放所提供资料.doc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