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街属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增组通〔2020〕41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围绕2020年底前全街13个行政村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全面规范实行“四议两公开”的目标,进一步明确村级议事决策的基本方式、基本阵地、基本内容、基本程序,确保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基层基础。
二、主要举措
(一)明确议事决策的基本方式、基本阵地、基本内容
1.统一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方式。逐村摸清目前各村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方面采取的方式、步骤,检视梳理各村在执行“四议两公开”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行政村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方式全部统一为“四议两公开”,对存在“偷步”、讨论不充分、议事不规范等问题按照“一村一策”推进整改落实。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执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
2.营造良好议事决策氛围。在前期实现一村一议事厅基础上,对议事阵地做好更新维护,确保每个村均有一个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氛围庄严的议事阵地,为“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的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的场所。强化宣传引导,“四议两公开”有关政策要求和主要流程可通过材料汇编、宣传手册、信息平台等形式公示,提升广大党员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积极性,营造良好议事决策氛围。
3.明确村级重大事项内容。凡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应提交村党组织研究讨论,纳入“必须议”的范畴,并按照“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一是资金、资产、资源问题必须议。主要包括:本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等。二是发展关键问题必须议。主要包括: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历史留用地;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村规民约制定与修订等。三是热点难点问题经常议。主要包括: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规范建房、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重要村务;落实村民养老保险;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等,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二)规范议事决策“四项程序”
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四个决策程序依次开展,未经村党组织提议的不得提交议事决策,上一环节讨论事项未获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确保议事决策过程不偷步、不漏步。
1.规范村党组织提议。提交村党组织委员会研究的事项要符合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应到会委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并做好台账记录(“四议两公开”台账第一步)及人员签到工作。
2.规范村“两委”会议商议。提交村“两委”会议商议的
事项,“两委”成员要提前沟通、酝酿。会议须有半数以上“两委”成员到会方可进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并做好台账记录(“四议两公开”台账第二步)及人员签到工作。
3.规范党员大会审议。提交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要提前送交全体党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并做好台账记录(“四议两公开”台账第三步)及人员签到工作。
4.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应提前5天公示讨论决议事项、通知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做好《关于召开
年度宁西街 村第 次村民代表会议的通知(议题公示)》《 年度宁西街 村第 次村民代表会议议题法律意见表》的记录,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并做好台账记录(“四议两公开”台账第四步)及人员签到工作。
(三)优化议事决策的组织实施机制
1.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领导机制。要强化村党组织对议事决策的全面领导,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做到决策议题由党组织提议、决策事项由党组织牵头、决策过程由党组织把关、决策结果由党组织督办,切实发挥好党组织全面领导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村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贯穿“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全过程。
2.增强“两个公开”实效。决议结果和实施结果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或者广播等手段广泛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在会议结束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四议两公开”台账第五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施结果公开。决策事项实施完成3天内,要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涉及资金收支的,一并将账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四议两公开”台账第六步)。
3.强化决策事项实施监督。经过“四议两公开”的决策事项,要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注重发挥村监察站、村务监督委员会、驻村律师等作用,加强过程监控。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村民有权逐级向各级主管部门反映,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开。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将“四议两公开”作为村级重大事项审批必要条件,对未经“四议两公开”的不予受理或审批。定期组织“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经查证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深入梳理部署阶段(2020年5月-6月)。逐村摸查了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的制度建设、程序落实等情况,梳理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强化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推进落实阶段(2020年7月-10月)。坚持上下联动,在规范运行上下功夫,进一步细化决策内容、运作程序,完善制度建设和档案资料,确保年底前“四议两公开”在全街所有行政村得到全面规范。街纪检监察、组织、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将适时组成联合调研组,直接到村暗访调研“四议两公开”推进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1月-12月)。开展“回头看”,逐村核查落实情况、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切实解决好推进工作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