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湖街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为深刻汲取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2月24日,我街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组织应急办、规划建设办、纪检监察办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同时联合区消防大队开展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排查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
聚焦辖区高层住宅小区、自建房、商场市场等重点场所,我街专项检查小组重点对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了解各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以及集中充电桩建设情况,依法从严查处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入户充电”,在建筑地面架空层或地下车库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违规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电动自行车,督促物业管理人员现场清理;对“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情况,予以当场拆除,同时要求各物业管理人员要深刻汲取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0人,检查各类小区、社会单位27家,督改各类隐患问题14处,现场搬离违规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电动自行车30余辆,现场拆除私拉“飞线充电”“入户充电”1处,约谈物流企业1家,同时通过“检宣并举”的形式,向各小区群众发放电动自行车宣传手册、海报共计1500余份,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面筑牢社会火灾防控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