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荔城街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荔街[2019]107号
关于印发《2019年荔城街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道安办《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道安办 116 号)和市预联办《关于印发 2019 年广州市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预联 办[2019]99 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2019年荔城街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各单位,请认真执行落实。
2019 年 12月3日
2019年荔城街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道安办、市预联办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坚决遏制我街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区创文国检、澳门回归20周年庆祝活动和2020年春运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街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街预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在全街部署开展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大要素,重点抓住源头、城市、公路、农村四大战场,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排查、路面秩序严管、农村安全防控、宣传警示曝光、社会协同共治五大会战,全面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安全责任,集中整治一批运输从业单位,清除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实现“一力争、两下降、一上升”(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摩电亡人数同比下降5%,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数同比上升10%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荔城街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汤剑宁担任组长,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周江全、交警二中队中队长姚敏担任副组长,交警二中队、交管所、安监办、科教文体办、规划建设办、城管中队、教学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安监办,安监办负责人陈国威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街预联办专班成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街整治行动。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
1.强化运输企业安全联合监管。交管所要会同交警二中队、安监办等部门,11月底前对全街所有“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对未检验、未报废的重点车辆停运停驶;排查本辖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重点驾驶人,强令其立即进行审验或换证;未按时审验、换证的,不得继续为其安排客货运输。
11月底前,教学指导中心要会同交警二中队组织对全街校车开展一次实地安全检查,对未检验、未报废的车辆停运停驶;对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重点驾驶人,强令其立即进行审验或换证;未按时审验、换证的,不得安排接送学生任务。
2.深入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交警二中队要全面梳理全街大型客车登记信息抄送给交管所;交管所将车辆及其所属企业列出清单,比对核查道路运输资质,针对性加强监管和处罚。
交管所要在前一阶段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行动基础上,联合交警等部门,在全街开展以年终+包车返乡群体为目标,每月开展2次的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一批利用微信、APP等网络渠道从事非法营运的网络平台,集中端掉一批道路旅客运输非法组客“窝点”,集中打击一批非法经营“野鸡班车”,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停靠站外揽客违规客车。
3.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力度。交管所要会同交警二中队、安监办用好三部门联合部令,每月检查1次客运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建设运行和人员值守情况,每周利用动态监控数据开展1次执法,严查严处车辆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三部门要叠加处罚。同时要组织工作专班,每周开展2次监控数据执法行动。
4.加强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安全监管。11月底前,交警二中队要向交管所提供全街在册的57座以上大客车登记信息和使用情况;交管所要组织对上述车辆进行集中排查,按照“一车一方案”要求逐一核查,落实见车主、见驾驶人、见企业负责人的“三见”要求,对不具备道路营运资质的,书面告知非法营运法律责任并严肃查处。
(二)集中开展路面秩序严管
5.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监管。交管所要会同交警二中队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粤府令201号)规定的9类道路货物运输重点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辖区重点源头单位清单;同时加大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力度,每月联合对源头单位开展1次检查。
6.完善治超设施建设。交管所认真贯彻省道安办《关于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梳理、建立9类道路货物运输重点源头单位清单,每月联合交警、建设、环保等部门对源头单位开展检查。11月底前,梳理辖区治超站、场存在的问题,交管所要组织协调解决卸载场地、车辆停放场地以及应用移动便携式称重设备等问题。
7.加大联合治超力度。交管所要会同交警二中队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2019年治超工作要点》要求,年底前完成“年内组织开展2次以上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的规定动作,并确保每次行动不少于20天,突出整治重点车型和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百吨王”以及其他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同时要针对大型建筑工地、物流集散地等重点源头,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治超联合整治行动。针对“泥头车”乱象,要联合交警、城管、建设等部门, 持续重拳打击“泥头车”超载问题,坚持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
8.加强重点客车预警拦查。交警二中队11月30日前将全街“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以及逾期未报废的旅游客车全部录入辑查布控系统和“鹰眼”系统,实施精准管控。依托交警执法站等关键节点,开展预警拦查,严查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一律移交区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
9.排查重点客车运行轨迹。交警二中队要每周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排查分析本地登记的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及非营运大客车行驶 轨迹,对营运线路两端均不在本地、涉嫌异地非法营运的,通报区交通运输局,并配合查缉、查处。
10.加强重点客车通行管理。交警二中队会同交管所研究制定“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限行管理政策,禁止或者限制在高风险路段、时段通行。
交警二中队要会同交管所要在12月底前对辖区内全部大中型客车尾部粘贴最高限速标识;用好《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严重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客运车辆违法行为。
11.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交警二中队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和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以主要国省道为主战场,根据路面违法和事故情况,以重点管控路段为主阵地,以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6类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为重点,持续开展“逢十”普通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
12.继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交警二中队要根据自身勤务实际组织每天开展路检路查,每日设立至少1处执勤站点,组织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路面查处行动,查处总量同比增长15%以上。严格落实逢周五、周六、周日统一行动日勤务部署,针对冬季酒驾易发时段特别是圣诞、元旦等重要节点,拓展整治区域,延长整治时段,开展多警种联勤联动联治,始终保持严查严管态势。
13.深入开展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交警二中队要协调安监办,加大“五类车”治理宣传曝光力度,协调区交通运输局增设禁令标志,加快非机动车道分离设施建设。全街要每周组织2次集中统一行动,每日人均查处不少于1.2起,月度查处总量同比增长20%以上,集中治理不戴头盔、超员载客和无证驾驶三项事故危害大、多发易发的严重违法行为,强化执法震慑力;协调成品油销售管理和交通运输局,对无牌无证、驾驶人不戴头盔的摩托车拒绝提供加油和维修服务。
14.强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交警二中队要结合当前创文工作,组织城管等部门联动,强化对全街内街小巷、人行道乱停放车辆的整治管理,净化内街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推广在路口管理创新推出的路口“5选1”教育处罚机制,切实发挥管理效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三)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防控
15.集中排查交通安全突出隐患。交警二中队会同交管所、安监办,集中排查清理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问题隐患,11月底前相关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9%以上。集中排查农村山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等危险路段,通报街道办事处落实整改;联合综治办、规划建设办加快推进“平安村口”和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确保两项工程年底前实现100%建成率;联合科教文体办在公路沿线学校门前完善“一灯一带一员”。针对农村地区事故多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的特点,组织公安等部门切实发挥农村派出所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事故关联执法,重点加大摩托车电动车、货车客车等重点车辆,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的查处力度;上述违法查处比例要达到总量的80%以上。
16.开展农村面包车和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交警二中队加大执法力量投入,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无牌无证、非法改装、 超员载客、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月度查处总量同比增长15% 以上。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及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非法 改装拼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滥载、使用假牌假证和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集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
17. 精准开展群体交通安全教育。交警二中队要准确把握冬、春季交通运行特征,针对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运输企业驾驶人三类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的宣传教育。针对学生群体,联合科教文体办开展冬季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确保在今年寒假放假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拒绝乘坐“野鸡班车”,驾乘摩托车有牌有证、戴头盔、不超员载客。针对务工群体,协调相关部门从今年12月开始至春运期间,在客运站场、地铁站、公共汽车站开展预防酒驾和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协调各行政村和负有交通管理职责的派出所,发动农村“两站两员”,对农村家庭保有面包车、摩托车,以及驾车返乡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入户教育,普及“一盔一带”安全知识。针对运输企业驾驶人群体,11月底前组织对客货运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讲, 编发《致客货车驾驶人亲属的一封信》,依托微信群向客货运输、校车等重点驾驶人点对点推送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组织职业驾驶人参加应急处置实训和演练,在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中增加长陡下坡、爆胎、团雾、制动失效等突发情形应急处置等内容,切实提升客货车驾驶人应急处置技能。
18.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交警二中队严格落实较大事故警示教育片拍摄工作,每起事故发生后2个月内完成拍摄,并剪辑成3分钟左右短视频和15分钟左右课堂教育视频两个版本,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传播。11月底前,要在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路段树立规范的道路警示提示牌,强化警示作用。行动期间,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高风险运输企业”“突出违法车辆”“终生禁驾人员”等突出隐患。
19.强化餐饮娱乐场所预防酒驾宣传。交警二中队要紧抓各类餐饮娱乐场所,提前做好预防酒驾教育工作。开展“零酒驾街区”活 动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抵制酒驾醉驾源头劝导及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发动服务员、停车场管理员共同做好拒绝酒驾的劝导工作。注重打击与教育相结合,适时在酒吧餐饮集中街区开展执勤执法网络直播活动,邀请当地电视报纸等媒体随警作战,加大酒驾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
20.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交警二中队主动联系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员单位,共同提前策划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营造矩阵联播、融合传播、全街联动的浓厚氛围。从即日起围绕122主题宣传活动日活动持续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交通安全“七进”活动,全媒体曝光1至2个本地驾驶人经常出现的交通陋习,邀请当地知名媒体策划曝光1至2处需要协同共治的交通顽疾,将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持续贯穿整个今冬明春安全整治。每“进”要着力打造一个示范点,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督促限期整改相关隐患问题,并打造隐患整改标杆,树立典型,增加示范效果,推动自觉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五)深入开展社会协同共治
21.借力平台压实责任。街预联办要紧密结合综治考评、安全生产考评等活动,推动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纳入村、社区考评的重点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广州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实施办法》。建立函询、约谈、挂牌督办、考核评价及倒查追责制度,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22.发挥部门协作合力。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通报机制、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信息通报机制以及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畅通部门协作渠道,推动加强行业监管、隐患整改和应急救援。深化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落实“四不放过”要求,“以打促防”推动隐患整治。
23.强化联动协同治理。进一步推进警路联合、警保合作、警企合作,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4个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建设任务,并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增建,完善“两站两员”管理机制。对全街新建成的警保合作劝导站和前期建成的劝导站,确保“七必上”、“五必查” 落实到位,切实发挥作用,决不允许出现劝导员自己带头违法的情况。充分利用社会企业机构力量,建立完善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联防联治联动机制,补强交通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要结合全年我街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履行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好整治行动各项重点任务。
(二)强化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治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工作。街预联办将加强联合督促检查,通过定期通报、明察暗访、约谈督办 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支持、参与整治行动,劝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整治期间,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与街预联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确定整治行动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并将信息报送表于12月8日前报送至安委办邮箱,每月底前将相关信息和月度工作小结反馈至街预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