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荔城街“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荔街[2019]100号
关于印发《荔城街“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现将《荔城街“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6日
荔城街“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及工作要求,为切实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安全,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全街冬春火灾形势稳定,我街定于11月份在全街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30日
三、领导小组
组 长:汤剑宁(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周江全(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成 员:街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服务科(安全管理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威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街“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宣传月工作方案或宣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影响面广、互动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举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
我街协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11月9日上午,在增城广场举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现场设置颁奖、演练、消防器材装备展览区等环节,并邀请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全面掀起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高潮,全面展现消防救援队伍新形象。
(二)开展”全民消防我行动”疏散演练活动
宣传月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指导社会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疏散演练。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宗教场所开展排查一遍身边火灾隐患,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报警、逃生演练。科教文体办要在文物古建筑、文化旅游、宾馆、网吧、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利用户外大屏幕、室内电视开机画面广泛投放消防安全提示性广告。经济服务科要协调指导商市场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消防灭火疏散演练,全面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规划建设办要协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楼宇楼梯、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并发动居民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活动。来穗中心要协调指导召开出租屋楼长大会,播放出租屋火灾警示教育片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并组织疏散演练活动。充分运用LED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在出租屋公告消防安全知识。各村、社区要紧紧围绕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第四季度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三)开展消防宣传大提醒及公共场所”亮屏”行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领域内有条件的社会单位,充分利用楼宇视频、电子显示屏、广播、提示栏等宣传媒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醒、警示。宣传月期间,公共场所的各类电子显示屏每个循环不少于5%的时间播放消防安全提醒。同时,要督促各大主流媒体加大消防重点工作、安全常识、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
(四)开展面对面“精准帮扶”行动
各派出所、出租屋管理中心、基层网格员、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志愿者、消防安全“讲师团”等社会各界力量,要针对“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继续开展好“敲门行动”, 对小档口、小作坊业主和外来务工、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人员实施消防面对面“精准帮扶”,并重点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和电动车入楼入户、违章停放充电等问题。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活动内容。各单位要结合冬春火灾特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扩大覆盖面和社会效果。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同时应注重消防宣传的普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作为切入点,紧紧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真正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每个角落,送到千家万户,营造全民参与消防宣传的浓厚氛围。
(三)注意收集,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宣传月期间,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单位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保持信息渠道畅通,认真收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并于11月26日前将“119”宣传月活动方案或计划、总结及重要视频、图片等影像资料报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