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荔城街2019年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荔街[2019]62号
关于印发《荔城街2019年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现将《荔城街2019年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7日
荔城街2019年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我街按照《关于印发增城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公〔2017〕225号)要求,扎实开展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2019年全街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减少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动将陈旧老化电气线路更新改造(电表、电线、电箱)纳入城中村改造、村级工业园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内容;推动居(村)民家庭安装新型防短路、防过载、防电弧断路保护开关;推动达到一定规模的社会单位广泛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动社会单位落实电气线路年度全面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推动建立日常安全用电管理、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线路安全检测和陈旧老化电气线路改造更新等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抓住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的有力契机实施火灾精准防控;扩大民生实事战果深化老化电线改造工程,推动试点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放点,确保2019年全街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电气和电动自行车领域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措施
(一)全力有效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1、开展“七类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治理。以社会单位和社区、村为基本单元,各部门联合参与,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排查治理,制定集中排查行动计划和工作推进表,严格落实责任制,持续加强对辖区内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筑工地以及工业企业生产场所、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居民住宅建筑等“七类场所”电气火灾隐患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的每个单位、每处隐患、每个问题,都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摸清底数,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定期研判,及时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安全管理工作组(街消安办)、各村(社区)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开展电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济服务办、街属各工商所要针对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等领域制订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依法负责生产和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保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对重点产区开展专项安全治理、加强对无厂名厂址及质量问题产品的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抽查有效性、严格生产许可、强制认证和证后监管、加强综合执法和加强法规宣传和消费指导等六个方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经济服务办、街属各工商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开展老化电气线路深化改造工程。街消安办牵头,扩大2018年民生实事(为全街独居孤寡老人和低保户住宅更换老化电线)战果,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在城中村改造、村级工业园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中将“三电改造”(电表、电线、电箱)纳入民生工程推进,整治居(村)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将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街消安办牵头负责,经济服务办、规划建设办、社会事务办、区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开展电气火灾技防运用和电气防火检测。由规划建设办、区供电局等部门推动一定规模社会单位加装智慧用电探测装置、传输终端和监测平台,推动居(村)民家庭加装新型防短路、防过载、防电弧断路保护开关。年内9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施,并实现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并轨。规划建设办推动省、市两级政府挂牌整治的高风险区域100%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运用技防手段,降低火灾风险等级。深入宣贯落实广东省地方标准《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程》(DBJ/T15-138-2018),推动电气线路维护保养单位落实电气线路年度全面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划建设办、区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开展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派出所、规划建设办、经济服务办等部门要组织学习宣贯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线路安全检测和老化电气线路改造更新等方面技术标准;要相互支持配合,推进电动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装置等设施电气防火安全相关标准的宣贯实施,从充电设施的电气防火安全设计、产品制造、现场施工、安装、验收、日常运营维护、检测等方面,加强和规范我区民用建筑充电设施电气防火安全工作。社区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工作组要指导和协调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及从业机构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指导、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配合各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制作、播出相关电气火灾安全节目,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电器安全宣传教育。街消安办要建立健全全街电气安全管理、电气线路安全检测和陈旧老化电气线路改造更新等方面制度、文件、规范、标准,通过建章立制,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综合治理成效。(派出所、规划建设办、社区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工作组、街消安办等部门和单位,持续推进)
(二)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
6、推进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管宣传。派出所、经济服务办在全街范围内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派出所通过采取现场发放提示宣传资料、观看火灾警示视频、签署安全文明使用承诺等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精准宣传。社区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工作组要配合各有关部门制作、播出相关电动车火灾安全节目,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派出所、经济服务办、社区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工作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7、推进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公安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依法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及居(村)民住宅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巡防力度,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发动各物业管理公司和基层力量,推广在住宅小区加装电动车禁入电梯智能管控系统,对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坚决防止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造成的火灾事故,确保全街电动车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8、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经济服务办、规划建设办、城管中队、街消安办、区供电局等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引导业主按照《广东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于客观条件受限,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车充电的需求。将老旧居民楼院、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纳入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建设,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充放点。规划建设办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经济服务办、规划建设办、街消安办、区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9、推进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实。经济服务办要联合组织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开展摸排,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贯解读和配合实施,督促企业按标准实施要求组织生产。经济服务办、禁毒办、食药监所、派出所要推动示范引领,引导快递、外卖等行业率先使用达标电动自行车、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用涂装。经济服务办要引导电动车商会等行业组织,通过产业政策、团体标准等形式,引导厂家提升电动自行车电池安全性能,电池关键线路采用不燃材料的电线,车体减少可燃材料,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的本质安全。(派出所、经济服务办、禁毒办、食药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底线意识。根据电气三年综合治理和电动自行车“回头看”工作部署,认真总结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抓紧制定今年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圆满收官。
(二)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前两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对“七类场所”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并建立台账,摸清底数,督促整改。我街将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纳入消防工作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综治平安建设等有关考核评比内容,年底前,排查建档率达100%。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案例,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要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开展电气线路检测保养,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要积极发挥火灾有奖举报投诉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发挥警示作用,营造全民关心、关注电气和电动车火灾综合治理氛围。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于6月1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和上半年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报送全年工作情况总结,重点总结综合治理的主要成效、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重大行动、重要案(事)件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