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工作要点
荔城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和重点攻坚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全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目标要求,紧扣今年“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目标要求,明确“三个紧盯”,即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开展“三大攻坚”,即攻坚重点案件,攻坚重点问题,攻坚重点地区,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同时强化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斗争实效,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各村居各部门要通过专题学习、讲座、培训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做到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切实用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居)
2、加强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对重要工作、重点案件亲自部署推动,为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扫除障碍。将扫黑除恶专题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纳入街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形成各级书记亲自抓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综治办、监察室、组织宣传办及其他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3、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整体谋划和组织推动。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时”“势”“责”,自觉把专项斗争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省、市、区、街工作部署,以及建设平安荔城和法治荔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来谋划推进,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发挥专项斗争的牵引、辐射作用,促进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适时召开全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推进会推动相关重点工作。针对当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或措施。(责任单位:街综治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4、压实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办的部署要求,压实各村居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街扫黑除恶办要全面掌握各村居各相关部门的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纳入战果通报。各村居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我街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涉农村土地纠纷、商贸集市强买强卖、阻挠拆违、阻挠项目施工、阻挠关停“散乱污”场所等线索问题,认真组织査处,并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和水平。街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对问题相对突出、工作相对滞后的村居和行业主管部门,也要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予以督促。(责任单位:街综治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二、保持高压态势,打好重点案件攻坚战
5、加强线索摸排管理。修订完善我街线索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线索移交、核查、反馈、督办等工作流程。健全重点线索核查办理工作机制。推动各相关部门承担群众举报线索初步核查办理的主体责任,提高线索办理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全街线索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全街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基本情况。(责任单位:街综治办、各相关部门)
6、抓好督导整改工作。继续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指出问题及建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督导组指出的共性问题要紧抓不放,长期推进,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的充分准备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街综治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7、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防范、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影响我街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力量解决什么问题,提高防范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能力。在依法打击操控企业黑恶势力的同时,稳妥做好企业经营托管和员工安置等工作,防止因工作简单化引发次生风险(责任单位:街综治办、各派出所、相关部门、各村居)
四、坚持精准发力,打好重点地区的攻坚战
8、深入打击“城中村”多发性问题,排查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地区以及在打击整治工作中工作不力的地区,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挂牌整治及实地指导等方法推动重点地区整治。实行领导联点包案,对重点地区涉黑涉恶案件要做到挂点领导亲自过问部署,做到打深打透,做到彻查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做到查实处理失职渎职问题。及时掌握重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街综治办、监察室、各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9、牢牢把握“重点在农村”的要求。将农村地区作为重中之重,集中优势兵力“铲乡霸、除村恶”。根据省认定涉黑涉恶基层政权、宗族势力控制基层党组织、宗教控制基层党组织等类工作指引,加大对农村地区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黑恶势力,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有效解决农村地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问题。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要认真查找管理漏洞,逐项推动建章立制,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农村黑恶势力的滋生,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街综治办、监察室、各派出所、农业办、农村资产交易平台、各村居)
五、边打边治边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0.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地区线索移交管理制度,加强行业漏洞摸排、整改。要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线索摸排、移交和管理,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联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归纳出具有针对性的行业治理措施、计划,及时治理、堵塞行业领域管理漏洞。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或借专项斗争的势头联合开展整顿工作,推动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历年未能解决的疑难问题、行业领域乱象等。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以问题为导向,层层传导压力,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每一项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实现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街综治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11、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巩固基层建设,加强群防共治,整合村群防志愿队伍、保安员等力量,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在基层普遍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洽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体系。(责任单位:街综治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12.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特殊人群动态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对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措施,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等工作,通过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提供工作保障、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特殊人群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责任单位:司法所、禁毒办、团委、综治办、各村居)
六、强化宣传发动,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13.持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继续采取多形式、多方式加大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各部门各镇街要继续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媒体网络,通过利用举办宣讲会、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界面LED播放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增强群众参与举报黑恶势力的积极性。(责任单位:街综治办、组织宣传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14、加大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宣传。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发挥以案释法的教育警示作用,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要挖掘专项斗争好经验好做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部署、重要举措、重大战果以及在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见义勇为或扫黑除恶千警的艰辛付出流血牺牲等群众认可度、示范引领作用大的突出事迹,要及时在各主流媒体上刊发、播报,建立常态化发布,大力宣传并鼓舞全社会自觉同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同时,要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责任单位:街综治办、组织宣传办,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15、加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并执行《增城区群众举报涉黑涉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并对兑现
奖励事件做广泛宣传,发择示范效应,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和相关保护措施,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充分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责任单位:街综治办、各派出所、各相关单位、各村居)
16、强化督导督办,层层压实责任。街扫黑除恶办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对中央、省、市、区领导批示落实情况,以上级督办、交办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线索,各村居各相关部门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行业领域进行专项督办。各相关部门要对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和常态化督办。
(责任单位:街综治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