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荔城街开展2018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2-06 来源: 本网
【字号: 分享

  荔街[2018]155号

  关于印发《荔城街开展2018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属有关部门、各派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等的精神和要求,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欠薪案件和涉及农民工人数明显下降、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要在2018年底前优先全部清偿,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检查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成立荔城街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阳生

  副组长:刘国雄、黎远奇、刘树彪

  成 员:曾志峰(社区服务中心)、张劭桦(规划建设办)、郭文才(环保所)、陈爱红(工会)、荔城街辖区各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曾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对全街范围内的用工企业(重点是建筑行业)进行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并对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台账资料。

  三、专项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为重点,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及企业、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

  (二)专项检查内容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人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欠薪案件处理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四、分工负责,形成合力

  街社区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环保所、各派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工作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在开展检查中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排查检查工作,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纺织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及时介入,严格按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及时调查,并及时上报区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规划建设办:加强对本行业的检查工作,督促在建施工项目企业落实工人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牵头处理本行业主管项目特点是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巡检工作。

  (三)环保所:以餐饮行业、加工制造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及企业为重点,全面检查是否防止有因污染而关停的企业而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配合开展欠薪隐患检查排查工作,同时确保定期巡查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五)各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对重大恶意欠薪案件提前介入处理,协助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专项检查工作计划

  本次专项排查检查工作自2018年11月12日开始至2019年1月30日结束,分宣传摸底阶段及检查总结阶段两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摸底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

  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建筑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进企业、进工厂、进工地,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全面摸清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为重点,并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工程项目、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及企业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纠正存在问题。

  (二) 检查总结阶段(2018年11月27日至2019年1月30日)。

  应确保每周不少于两次对用工企业和建筑工地巡查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存在欠薪隐患的行业、企业和长期存在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府投资项目,各部门要落实巡查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对涉及人数较多、涉及工资额较大、处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及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协助处理。对每次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把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作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落实排查检查责任。

  各部门要将辖区内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排查及日常巡查工作纳入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中,严格按照网格化的要求,分片区划定排查整治区域,明确排查及日常巡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排查巡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总结,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检查要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建立和完善巡查台账。发现涉及较多人数、较大金额或处理难度较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报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