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荔城街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荔街[2018]39号
关于印发《2018年荔城街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8年荔城街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二Ο一八年四月九日
2018年荔城街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增城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2018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增综校园专项组[2018]7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现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打击各种危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巩固现有整治成果,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入侵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荔城街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主任江阳生任组长,街党工委副书记钟灼坤、街党工委副书记徐华喜任副组长,成员由街综治办、社会事务办、卫计办、整规办、司法所、安委办、文化站、建设办、团委、食药监所、荔城教育指导中心、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城监中队、各派出所、荔城交警中队、富鹏工商所、和平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街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办副主任邱理智同志担任,由荔城教育指导中心主任赖作夫同志担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步骤
(一)隐患排查(4-5月份)。由街社会事务办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中专学校(含民办高校职校)对周边安全环境进行深排查,逐一摸清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建档立册。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中专学校(含民办高校职校)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四定”工作方案(即定量:明确单位所负责整治具体数量,定点:安全隐患具体地点或名称,定时:整改或建设项目的具体完成时间,定责:明确具体负责人),并于5月底前将方案报专项组办公室。
(二)全面整治(6月-10月底)。根据排查情况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同时,各学校也要根据安全隐患排查结果主动联系属地分管部门,协调整治安全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高(11月份)。专项组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对一些顽固安全隐患问题报区综治委,进行协调,督促责任部门整治。
四、任务分工
(一)街综治办:一是结合荔城街学校实际情况,会同社会事务办、荔城教育指导中心制订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协调督导,会同社会事务办、教育指导中心及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督导,督促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取得实效;三是适时组织开展统一清查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四是将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范围。
(二)街社会事务办:一是会同街综治办、教育指导中心督促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取得实效。二是协助民政、派出所、卫计办等部门加强对有精神病史及嫌疑的家长、监护人等特殊人群的排查和管控,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建档立册,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涉校园伤害案事件。三是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流浪人员的教育引导和救助工作,与派出所、城管、卫计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的流浪精神病人的搜救和医治工作,严防发生涉校园伤害案事件。
(三)荔城教育指导中心:一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内部保卫队伍建设。深入校园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加强对校内出租房及商业网点的整顿,加强对外来人员的身份检查;检查和整顿校园内存在的各类治安隐患,各学校要加强与派出所等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在校师生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掌握在校师生的思想动态、课外生活、活动情况,及时遏止不稳定因素和违法犯罪苗头;组织各学校动员广大学生家长开展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收集汇总隐患问题,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和各类隐患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三是会同街社会事务办加强对有精神病史及嫌疑的家长、监护人等特殊人群的排查和管控,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建档立册,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涉校园伤害案事件。四是加强校园安保内部管理,加大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要求所有保安持证上岗,积极发动家长义工队参与校园秩序维护工作。严格落实门卫登记询问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及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健全完善“观察、防控、应急”三位一体的校门安保体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迅速到场处置;加强技防建设,推广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完成民办学校、幼儿园视频建设,加快推进公办学校视频建设,在校门口以及围墙、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厨房餐厅等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门卫值班室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各校门卫值班室要配齐钢叉、警棍、强光电筒、对讲机、盾牌等执勤器械,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设备,要及时加以维修、升级和更换,确保正常运行。五是积极发挥家长义工队作用。各校要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组成家长义工队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技防工作,实现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新突破。六是加强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无证或非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四)各派出所:一是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学校上、放学时段及校园周边的夜间巡逻,提高治安控制能力;加强对家长义工队在治安防范和交通秩序维护等方面的指导培训;深入校园调查治安情况,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二是会同街社会事务办加强对精神病人(特别是本地户籍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排查和管控,确保对校园及周边涉精神病人全面排查管控。
(五)荔城交警中队:做好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严禁在校门及两侧乱停放机动车辆;在主要路段和校园门前增设执勤点,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检查、监管,严厉打击车辆超员、超速行为;加强校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六)富鹏工商所、和平工商所: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查处,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七)街食药监所:加强校园及周边有固定经营场所食品经营店档存在的无证或违法经营食品的查处力度,依法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店、食品店,严把师生食品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规范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秩序,净化学生饮食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八)街整规办:加强校园及周边无证或非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依照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照经营的“小饭桌”,餐饮店、医疗点、食品店,严把师生食品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规范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秩序,净化学生饮食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街文化站:严禁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网吧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音像店、书报店(摊)等经营单位进行规范管理,打击各类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活动,对违规接纳
未成年人的网吧,违规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进行依法查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严重违规违法的依法予以取缔。
(十)街司法所:加大法律进校园工作力度,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利用法律武器和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开展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力度,对出现的矛盾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有关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职能部门。
(十一)街城监中队: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查,组织力量整治校园周边的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挖、乱张贴等“六乱”现象,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的整治。
(十二)街规划建设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建筑工地场所的管理,围好护栏、护墙,设立警示标语,禁止学生出入施工现场,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对路上排水井盖进行清查,发现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更换,防止“马路陷阱”事故;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两侧路灯等公共设施要经常性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防止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禁止依傍学校围墙或建筑物搭(构)建建筑物。
(十三)街安委办:加强校园周边工厂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深入校园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十四)街团委: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家长义工队伍建设及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并统筹协调各村居平安志愿者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现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新突破。
(十五)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加强校园周边的租住人员及出租屋的管理工作,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十六)街卫计办:一是加强校园及周边无证或非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依法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的医疗点,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会同民政、公安等部门对涉嫌精神病人(特别是本地户籍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排查建档。
(十七)街环卫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卫生和脏、乱、差问题,净化校园及周边卫生环境。
(十八)各村(居):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治理工作,制定整治方案。二是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属地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治理。三是组织村群防志愿队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积极做好本部门工作,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村(居)、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本部门治理工作,切实做到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完成时限“三落实”。
(三)灵通信息,及早整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不断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隐患,掌握工作主动权,力争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信息早报告、隐患早治理。
(四)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对出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专项组将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目标,一抓到底,是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五)加强情况信息汇报和沟通。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双月12日前将开展整治情况报街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设在街社会事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