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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荔城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8-1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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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街[2015]19号

各村、社区、机团单位:

    现将《2015年荔城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荔城街道办事处

    二O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2015年荔城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根据《广州市创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14〕91号)、《广州市2015年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穗城管委〔2015〕200号)和《2015年增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精神,为全面提高我街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结合我街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实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和无害化水平和生物质回收利用每天减量的目标;实现不同垃圾和资源的分类收运,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超过40%;力争在2015年7月10日前达到50%社区人口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年底前达到60%的社区人口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街所有机团单位达到示范标准。

    二、工作思路

    以引进社会力量为推手,以建设分类体系为内容,以解决“混收混运”为突破口,以提高低值可回收物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的公共服务水平为着力点,以分类成效“可见可得”为检验标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宣传动员体系、源头减量体系、运行管理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产业发展体系等,逐步稳定生活垃圾管理全流程设计,建立一套与源头减量、过程分流、末端处理相匹配的垃圾分类管理运行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餐厨垃圾按量收运工作。一是7月份在全街(重点是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启动餐厨垃圾按量回收工作,并与其他垃圾分时、分类收运;二是各机团单位要督促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开展餐厨垃圾分类交付工作,并做好与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对接工作;三是要做好调查摸底,统计相关单位、社区、企业餐厨垃圾量,完善对接工作,落实登记排放制度,确保餐厨垃圾专收专运;四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环保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领导作用,逐步形成行业自律,实现餐饮企业餐厨垃圾专收专运;五是完善设施配置,引导相关单位、社区、企业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好基础保障工作;六是逐步提高餐厨垃圾细分投放水平,在机关饭堂和宾馆酒楼推广餐厨垃圾固、水、油分离,在水果、蔬菜批发市场推广垃圾就地脱水减量,继续做好年花年桔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二)建立健全有害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引进社会力量配套建设有害垃圾分类体系,完善有害垃圾监督管理机制,并由区级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对已按要求分类投放、贮存的有害垃圾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引导及通过网络平台整合流动收购资源,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实现环卫与供销对接,以达到再生资源(包括低值资源)专收专运的目的;继续引进社会企业参与前端分类,简化市场准入制度,尤其提高对低值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处理(如废玻璃、废木质、废塑料)水平,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四)推进大件家具分类回收工作。我街或建成至少一个大件家具回收、拆解中心(场所),及时回收和拆解影响市容环境的大件家具;对未经拆解的大件家具,棠厦垃圾填埋场将不予接纳。

    (五)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立餐厨垃圾交收运管理台账,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在各单位、社区、企业接收餐厨垃圾时要进行称重、记录,在进入我街垃圾中转站前需提交车载餐厨垃圾相关数据并过磅无误后,方可进场;二是对其他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混有餐厨垃圾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反复出现餐厨垃圾过量的车辆开展专门督查,确保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效果;三是规范垃圾装车点的标识标牌和作业标准,落实垃圾运输车辆的检测制度,做好日常管养,保持车辆干净、卫生,对于存在滴漏、非密闭等情况的不合格车辆要及时养护、更换,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合理配置垃圾投放设施。配置垃圾投放设施数量要与垃圾投放量相吻合,垃圾投放设施配置形式应与垃圾运输方式相衔接,垃圾投放设施摆放位置和摆放时间指引清晰、明确,易于辨识;各机团单位应选择合适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前的生活垃圾分拣点,并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配置与标识。(责任单位:各机团单位)

    (七)调整社区垃圾分类作业方式。各社区(含开放式小区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根据大多数居民意见,对社区垃圾分类回收时间和作业方式作相应调整。对于开放式社区居民已习惯上门收垃圾的,可保留不设桶,由环卫工人定时上门回收居民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对于居民不分类或分类不正确的可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或采取拒收处理。

    (八)加强对垃圾分类交收运工作的管理。一是负责与社区协调、制定垃圾分类交收运管理协议和对接标准等工作;二是制定生活垃圾转运站过渡时间表,对集中进入垃圾转运站的生活垃圾进行管控,实现分类交、收、运和处理,对未实行分类交付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教育、指导,对拒不进行分类交付的,可处以罚款并拒收;三是按照每月餐厨垃圾量分别占垃圾总量6%—12%的比例进行垃圾分类交收,由环卫所对各进场垃圾进行称量,达不到标准的需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不予接纳其生活垃圾;四是加大日常督查、曝光和执法力度,不定期进行督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于不能按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机团单位,将采取督导、曝光、拒收其生活垃圾,并予以通报,对于不能按要求分类交付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参与度不高、不积极配合的物业单位和环卫企业,将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企业在增城的运营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全国生活垃圾示范城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加大对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建立与社区群众组织、社团组织、民间组织、学校等的长期联系,实行“五进”培训讲解,积极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关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攻坚克难,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长远和繁琐的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要攻坚克难,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目标、确定时间节点,结合属地实际,要善于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确保各阶段目标任务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三)完善配置,积极创建。要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配置专门的垃圾分类投放、回收、运输设施,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物资保障。

    (四)加强监管,做好稳控。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每月生活垃圾总量和餐厨垃圾量的通报反馈机制;要加大巡查和管控力度,及时发现由于相关单位、企业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做好相关稳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