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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增城区荔城街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2-1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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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街[2017]6号

  关于印发《增城区荔城街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预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增城区荔城街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相关工作,于2月17日前报送摩托车整治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回执(详见附件),并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我街安委办。

  二O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增城区荔城街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的批示精神,强化我街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疏、堵、建、管”的总体思路,组织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通过深化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控、完善道路设施、加强综合整治等措施,进一步夯实我街摩托车管理工作基础,全面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使全街摩托车违法上路进一步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摩托车行车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梁毅鹏(街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徐华喜(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成 员:街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马志鹏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督导和信息收集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时间

  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年底。

  四、工作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深化摩托车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一是精心策划,加大宣传街党工委、办事处关于摩托车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及各项工作措施;二是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等平台,全方位报道宣传摩托车整治行动,曝光一批查处的摩托车典型违法案例;三是继续深化公安交警“一村一警”挂村工作机制,依托交警部门专业力量,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结合“五进”宣传工作,将一些涉及摩托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通过上宣传课、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摩托车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组织宣传办、交警中队,各村、社区)

  (二)组织摩托车生产、销售整顿清查行动。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组织全街性整顿行动,集中清查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从事摩托车生产或擅自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摩托车的企业;集中清查无证照经营销售摩托车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摩托车,以及违反规定擅自经营拼改装摩托车的违法商户。(责任单位:经济办、整规办)

  (三)持续开展禁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穗府〔201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3〕122号)的文件精神,落实“禁油”和散装汽油销售规定,完善管理措施,实行常态监管,并组织开展加油站违规加油清查整治工作,杜绝违规加油的现象。(责任单位:经济办,协助单位:安委办)

  (四)充分发挥农村和企业交通安全劝导岗作用。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管理优势,同时运用综合治理措施和行政管理手段,敦促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托全街目前已建设好的18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岗和30个企业交通安全劝导岗,建立并落实考核奖惩办法,切实提升劝导员的在位率、管事率,充分发挥“劝导员检查”工作和“纠正摩托车超载和不戴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工作的作用,做好村口、工厂门口机动车出入安全工作,并做好登记形成工作台账,每月向街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需附图片)。交警中队要加强对农村和企业交通安全劝导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推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交警中队)

  (五)推行靠右行驶,严禁逆行,从源头规范摩托车行车秩序。强化摸查,完善辖区主干道摩托车辅道行驶、靠右行驶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一步提高摩托车分道行驶实施范围,规范行车秩序,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摩托车因与汽车抢道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单位:交管所、交警中队,各村、社区)

  (六)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提高公交网络覆盖。组织公交

  企业做好线路运行常态化运营监控工作,深入调研,根据市民出行要求,研究提出公交优化及新开线路意见,不断完善公交线路,增加群众出行交通工具的选择。(责任单位:交管所、交警中队)

  (七)推行便民服务,开展“送考上门”。各村、社区要摸查统计居民和企业员工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意向,交管所协调有关驾校对有意向报考驾驶证的居民和企业员工进行培训教育,集中报考;交警中队要配合区公安分局开展“送考上门”服务,到相关单位设置考场,对居民和企业员工进行集中考试,从源头上减少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交警中队、交管所)

  (八)强化日常打击整治。一是针对我街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以驾驶摩托车“有驾照、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导向,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每天安排警力上路开展整治:1、严厉查处摩托车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序行驶(冲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2、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使用伪造、套用摩托车号牌的驾驶人一律拘留;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一律拘留;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一律责令强制报废,其当事人摩托车驾驶证—律注销。二是定期开展统一行动,结合“红棉剑锋”五类车整治统一行动,每月开展两至三次全街性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扩大整治声势。三是不定期安排交警、治安、派出所等多警种联合开展打击“飙车”及非法改装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通过查扣一批非法改装摩托车,拘留一批无证驾驶人员,强化工作成效,使严惩“飙车”等违法行为的观念深入人心。(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九)加强夜间巡逻,压减涉摩交通事故发生。分析我街涉摩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勤务安排,加大对摩托车事故多发时段和路段的巡逻防控,通过亮警灯巡逻提高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威慑力。灵活安排夜间查车整治点,重点加强夜间摩托车酒后驾驶、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全面压减涉摩交通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十)强化沟通协调,开展综合治理。交警中队要发动各村、社区,联合交管所、工商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常态化对辖区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增加执法威慑力。要充分发挥执法小分队的力量,加强农村地区路检路查,开展流动执法。(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协助单位:交管所、经济办、安委办,各村、社区)

  (十—)加强教育监管,从源头减少学生群体涉摩交通事故。经对我街近年来发生的涉摩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仍占一定的比例。各学校要将对学生灌输交通安全出行知识作为日常工作来抓严抓好,灌输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和注意安全乘坐摩托车注意事项。对学生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将情况通报教育部门。(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学校;协助单位:交警中队)

  (十二)加强日常监督提醒,公职人员带头杜绝涉摩违法行为。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和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要求杜绝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一车搭载多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对公职人员发生涉摩交通违法行为的,领导小组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联文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和《增城区政府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制度》文件精神,对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抄送街纪委监察科,由街纪委监察科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责任单位:街纪委,街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加强摩托车管理是做好我街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最有效举措之一,街党工委主要领导针对摩托车管理问题作了多次批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组织,精心部署,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检查、完善考核。街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对各单位摩托车管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将各村、社区开展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年终交通安全责任制考评的工作重点,纳入到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当中。

  (三)收集信息、及时报送。摩托车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长期性工作,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各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于2月17日前报送摩托车整治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回执,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到街安委办;重大问题及困难随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在全街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