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荔城街“共建共治、文明出行”交通执法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荔街[2017]54号
关于印发《荔城街“共建共治、文明出行”交通执法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荔城街“共建共治、文明出行”交通执法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能,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按时报送工作情况至街安委办。
2017年6月14日
荔城街“共建共治、文明出行”交通执法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干净、整治、平安、有序”城市环境总体部署,为切实提升我街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道路交通秩序全社会“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根据《广州市“共建共治、文明出行”交通执法大整治工作方案》和《增城区“共建共治、文明出行”交通执法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坚决务实的态度、抓铁有痕的力度,超常创新的措施、勇于冲锋的担当,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开展“共建共治,文明出行”交通执法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力争2017年年底前实现荔城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拥堵大缓解、市民出行习惯大改变,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文明礼让、秩序井然、遵章守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
二、工作思路
按照“自扫门前雪”的原则,各单位、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全民自觉参与交通“大整治”:
(一)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全面提升道路交通运行效率。
(二)联勤联动,共建共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格局。
(三)自觉行动,全民有责,力促全民形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引发秩序混乱的行为:机动车乱停放、乱占道、乱变道、逆向行驶、非法营运,公交车、出租车、垃圾运输车、扫地车、洒水车等公共服务性车辆不按规定行驶,“五类车”聚集搭客和无序行驶等。2、引发事故的重点行为和车辆:机动车飙车噪音扰民,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速行驶、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行为和校车、泥头车、危化品车、教练车、客货运车等重点车辆。3、不文明行为:开车使用手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乱鸣喇叭、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乱骑行、乱停放、行人乱穿马路等。
(二)整治道路基础设施。1、新建的基础设施和标志标线不完善的道路;2、因交通流的变化导致交通拥堵需通过设施改造提高通行能力的路段;3、因前期道路设计先天性不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路段。
(三)整治道路施工乱象。1、未经审批擅自占道施工;2、超期限、超面积占道施工,不按规定占道施工;3、施工期间未按要求落实交通疏解方案。
(四)整治车辆生产销售维修改装领域。1、生产销售不具备上路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2、生产和销售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3、非法维修改装车辆。
(五)加强重点经营性企业和人员监管。1、公文车、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客货运车、旅游大巴、教练车、黄标车、危化品车、泥头车、校车、共享单车等企业:2、重点违法人员。
四、重点整治范围
在全街范围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路段和区域:
(一)城区中心主次干道、支路和问题突出的内街内巷道路。
(二)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部位。
(三)公交站、客运站、批发市场、医院、政务服务中心、大型公共休闲场所和旅游景点等区域相关道路。
(四)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共建共治、文明出行”交通执法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江阳生主任担任组长,徐华喜常务副主任、刘树彪委员、叶伟初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安委办,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街交通“大整治”工作。成员单位为党政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交警中队、财政所、环保所、规划建设办、交管所、水利所、农办、经济服务办、文化站、卫计办、城管中队、安委办、整规办、团委,各村、社区。
六、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排查。
1、交通秩序乱点、拥堵黑点大排查。一是交警中队结合日常执勤执法工作,对辖区内交通区域性黑点,如占道施工沿线、早晚或法定节假日高峰期、重点区域周边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整台帐。二是交管所对全街国、省道,尤其是与村道、工厂企业出入口连接路段的交通秩序乱象、拥堵黑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整台帐。三是规划建设办对辖内市政道路的主次干道、支路组织全面细致的排查,建立完整台帐。四是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市政道路、微循环道路、内街内巷交通黑点全面排查,掌握底数,建立完整台帐。(责任单位:交警中队、规划建设办、交管所,各村、社区;完成时限:7月底前)
2、交通事故隐患黑点大排查。交警中队、交管所、规划建设办、文化站、城管中队、各村、社区按照自身职责对历年来交通事故发生的路段设计、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间节点。(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规划建设办、文化站、城管中队,各村、社区;完成时限:7月底前)
3、道路施工管理大排查。一是全面排查违规施工。交警中队、规划建设办、交管所、城管中队和各村、社区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当前全街市政道路、公路占道施工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占道施工、超时施工、不按规定施工以及造成扬尘污染的各种情况。二是分类建立黑名单。结合排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对重点违法单位列入黑名单,研究监管办法。(责任单位:交警中队、规划建设办、交管所、城管中队,各村、社区;完成时限:7月底前)
4、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环节大排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一是由整规办集中排查全街车辆生产销售企业和商户存在的生产销售不具备上路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的情况,机动车维修改装领域非法维修改装活动的企业商户情况;三是由整规办会同各村、社区集中排查非法维修改装残疾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拼改装报废车的小作坊、小商档情况,纳入重点清查对象。(责任单位:整规办、交管所,各村、社区;完成时限:7月底前)
5、重点企业、车辆和人员大排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一是各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责,对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客货运车、旅游大巴、教练车、黄标车、危化品车、泥头车、校车、共享单车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企业车辆性能是否完好、安全技术条件是否合格、车辆排放是否达标,驾驶人是否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具备驾驶资格、准驾车型不符、受到处罚已无驾驶资格仍驾驶车辆等情况,企业是否建立严格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驾驶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分类建立档案;二是在交警中队全面梳理我街逾期未年审、达到报废和注销情形、多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和人员情况,建立明细档案。(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城管中队、教学指导中心、安委办、环保所、文化站;完成时限:7月底前)
(二)集中开展清理
1、集中整治交通秩序和拥堵黑点。一是从严整治交通违法。由交警中队每月至少一次联合派出所、城管、交通、村居治保联防力量,以零容忍的态度,集中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由交管所牵头,交警中队、整规办、各村、社区配合,加强联勤联动,每月集中整治一次各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清理违法网约专车。三是加强干线疏堵保畅。结合我街缓堵工作开展,由交警中队负责,强化主次干道秩序和拥堵黑点的排堵保畅,充分发挥民警和交通辅警定点疏导的作用,优化信号控制,加快轻微交通事故、故障车的处理;交管所、规划建设办加大对城区的路网规划,将过境车流引离中心城区道路;规划建设办加快园圃路、沙园路、岗前路等道路改造工程,全面加快排堵保畅;四是落实单位排堵责任。由经济服务办、卫计办、社会事务办、交管所、农办等单位和各村、社区负责,责令和监管各大批发市场、医院、学校、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综合办证中心有关责任方,当本单位周边发生交通拥堵时,按照“自扫门前雪”的原则,组织协管力量疏导交通。五是实施基础设施改造。由规划建设办、交管所、农办、各村、社区牵头,交警中队配合,优化秩序和拥堵黑点交通组织,实施设施改造,渠化交通。(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城管中队、规划建设办、农办、经济服务办、卫计办、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10月底前完成初步成效)
2、集中整治交通事故隐患黑点。一是落实基础设施改造,对交警中队排查分析的事故黑点路段,由交警中队、交管所、规划建设办、文化站、城管中队、水利所、农办、各村、社区负责,按照各自在大排查环节制定的整改方案,分步对黑点路段标志标线、安全隔离设施、绿化遮挡、常发积水等隐患设施进行改造。二是加强巡逻管控和执法。由交警中队通过完善勤务运作、强化巡逻管控、加强现场和非现场执法,保持对黑点路段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责任单位:交管所、规划建设办、交警中队、文化站、城管中队、水利所、农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9月底前初步见成效)
3、集中整治道路施工乱象。一是建章立制惩戒处理。交管所、规划建设办、城管中队、水利所、农办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加强行业监管,严格督促各自行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遵规施工,对各自行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通报、考核、管理和惩处,清理黑名单施工单位。二是严格审批占道施工。交管所、规划建设办、城管中队、交警中队、各村、社区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占道施工会商机制和联合审查程序,严格监督施工单位遵规守矩施工。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交管所,规划建设办、城管中队、各村、社区对交警中队在日常工作发现的违法占道施工情况,12小时内派员到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城管中队、水利所、农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9月底初步见成效)
4、集中整治生产销售拼改装行为,一是集中整治生产销售领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整规办严格落实广东省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印发关于加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3]4号)精神,集中整治非法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召回流入市场车辆,责令实体店商户集中下架,对拒不执行企业和商户依法进行处理。二是集中整治维修改装领域。由交管所集中整治机动车维修改装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由整规办会同各村、社区集中清理非法维修改装残疾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拼改装报废车的小作坊、小商档。(责任单位:整规办、交管所,各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9月底前初见成效)
5、严格管理重点企业、车辆和人员。一是建章立制严管企业。各单位对存在问题的重点企业,督促整改,实施内部处罚,列入观察对象或黑名单,并建立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有关行政服务管理进行挂钩,达到惩罚警示作用。二是严管重点车辆和人员。交警中队对我街逾期未年审、达到报废和注销情形、多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和人员,情形严重的,落地查人查车,严格监管和处罚。(责任单位:交管所、规划建设办、城管中队、社会事务办、环保所、安委办、文化站、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9月底前初步见成效)
(三)强化宣传教育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大整治宣传工作,组织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二是典型引导。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三是滚动宣传。在电视频道每日黄金时段、广播节目准点时段高频次播放飞屏字幕或公益广告。(责任单位:组织办、交警中队、交管所、城管中队、整规办、安委办;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2、社会动员全覆盖。一是加强重点场所宣传。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杜区、商圈楼宇、公共交通车厢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二是加强社区宣传。组织、指导全街居民小区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三是实行“手拉手”引导。组织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在所有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交通大整治。四是推进“五进”宣传。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一是加强单位内部教育。各单位要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教育。交通等部门要在道路运输行业发布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运输企业提高客货运车辆交通守法率,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4、反面警示教育全覆盖。一是曝光重点企业单位。对交通违法行为高发、交通事故隐患突出的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网约车、客货运车、教练车、黄标车、泥头车、校车、危化品车企业定期向社会曝光,警示相关企业加强内部监管和安全教育。二是曝光违法车辆和人员。分类分批向社会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车辆和人员,触动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四)实现联勤联动
1、执法整治和综合治理大联动。一是加强街层面横向联动,各部门要加强路面秩序、道路施工、车辆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各个领域的执法整治大联动,加强重点企业和车辆人员内部监管的大联动,加强完善公交体系、“最后一公里”接驳体系、物流配送管理、批发市场综合管理等源头治理工作的大联动。二是加强街和村、社区的竖向联动。街直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加强竖向联动,街直部门要立足全街,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各领域范围的执法整治和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区域交通难点问题加强政策横向联动,针对行政管辖交接区域的交通难点问题,共同研究办法和对策,实现共赢。(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2、社会静态交通资源共享大联动。一是全面摸查公共服务机构及周边停车资源现状,形成全街停车资源大数据库。交管所、规划建设办、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要结合“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摸查梳理本街的医院、学校、行政综合办证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自有停车资源信息和周边住宅、商业等其它各类停车资源信息,掌握辖区内停车资源数据,汇总形成全街停车资源大数据库。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机构及周边停车资源的利用。由交管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将公共服务机构和周边停车资源进行区域统筹考虑,推动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向公众放开,实现公共服务机构及周边停车资源的综合利用,缓解公共服务区域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交管所、规划建设办、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五)严格督办考核
落实政府部门责任考核。一是从严督办。由街安委办会同组织办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履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每月向街领导反馈情况,并实行全街通报。二是细化考核指标。根据区交通整治办制定的考核办法,细化我街考核指标,对各村、社区整治情况实行年考核。(责任单位:安委办、组织办;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六)引导全民参与
1、交通排堵责任大参与。根据区公安局的部署,积极推行交叉路口依次通行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借鉴香港做法,推行拥堵交叉路口车辆依次通行规则,通过典型案例和宣传引导,规范拥堵交叉路口通行规则,提高路口通行效率。(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2、交通志愿活动大参与。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公司、学校等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重点路段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宣传劝导活动,按照“志愿者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的市民投身到志愿者活动行列。(责任单位:团委;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3、交通违法举报大参与。根据区公安局的部署,推进我街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建立工作,接收由车载行车记录仪等设备记录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证据,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形成全民监督交通违法行为的氛围。(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七)加大科技投入
1、推动视频监控全覆盖共享。一是扩大覆盖规模。交警中队、各村、社区要全面加大交通视频监控的建设规模和升级改造力度,财政所要将大整治专项经费列入各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年度预算统筹。二是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我街管辖的各类视频监控与区层面有关职能部门管辖的各类视频监控的互联互通,实现对主次干道、支路、内街内巷道路交通状况的全覆盖监控。(责任单位:交警中队、财政所、交管所、城管中队,各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2、推动“电子眼”全覆盖抓拍。一是扩大铺设规模。根据区层面的统一部署,加大“电子眼”的建设和应用,力争2017年全面覆盖我街主干道,各村、社区加强辖区内巷交通监控的建设,实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全方位监控。二是加大流动隐形拍摄设备装配。加大基层交譬中队的装配,大面积推广便携式、流动性抓拍设备的配备。三是研究推广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加强信息情报板的应用,在重点路段显示具体车辆违法行为情况,以起到对途经车辆的震慑效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四是推行公共服务车辆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推行运用公交车、救护车、消防车等专业车辆行车记录仪抓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措施,多途径多渠道记录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各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八)充实执法保障
1、全面充实交通辅警、协管力量。一是扩充公安交通辅警力量。交警中队会同财政所研究在现有基础上扩充招收公安交通辅警力量,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落实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辅警在指挥交通、巡逻管理、劝阻车辆行人、路口疏导、辅助执法等作用。二是多种形式壮大各类交通协管力量。各相关单位要重视交通协管力量的建设,我街要建立交通协管队伍,通过出资委托公安机关招聘或自行招收交通协管力量等各种方式充实我街交通整治力量。(责任单位:交警中队、财政所,各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2、全面提高执法装备配备标准。一是加大公安民警单警执法装备的配备。更新或升级新换代摩托车、执法记录仪、各类安全防护装备和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的器械装备,提
高公安民警单警装备的现代化和智能化水平。二是大力建设公安交通民警备勤中休点。加大标准化中休点的投入和建设,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规范一线民警劳逸结合的警务工作,提升警队形象。三是加大交通辅警力量的装备配备。按照交通辅警的工作职责,配足、配齐、配优一批辅助装备,保障交通辅警开展好指挥交通、路口疏导、辅助执法等工作。(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进—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各部门、各村、社区“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条块同步推进。要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重心下沉,靠前指导,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详细列出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地,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内各方力量投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
(三)突出系统治理,固化整治成果。要以超常措施、创新手段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全街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在强化执法的同时,着力改善道路交通出行硬件环境和法治环境。
(四)加强综合保障,强化执法支撑。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各项措施的经费投入,确保所需工作项目“应建必建”,并落实好有关常态性工作措施的后续经费保障。要依法保护执法者的合法权益,研究建立对恶意信访投诉人事后责任追究制度,并严肃查处妨碍依法严格执法管理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努力形成社会各方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格局,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提供强大原动力。
(五)加强信息报送,总结经验成效。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送给街安委办。各责任单位分别于每月6日、20日前分别报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至安委办,并根据相关要求,按时报送阶段性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