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荔城街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荔街[2017]117号
各村、社区,各部门:
现将《荔城街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4日
荔城街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荔城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增科工信字〔2017〕106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点)经营成品油等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构建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成立街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江阳生(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吴伟江(街常务副主任)
副 组 长:街班子成员
成 员:经济办、安委办、规划建设办、整规办、环保所、工商所、派出所、交管所、城管中队,各挂村、社区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书记和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服务办),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办负责人陈詠超担任,副主任由整规办负责人黄日华、安委办负责人马志鹏担任。
三、职责分工
经济办:负责全街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工作。
整规办:负责依法对流动车辆非法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的行为、未获许可从事成品油经营的“无证”违法的行为,以及涂改、倒卖、出租以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的行为予以查处,打击走私成品油行为和打击非法加工、运输、储存红油行为。
安委办: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等情况,对辖区加油站(点)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消防隐患;加强对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标准规范的行为。负责整治过程中查扣成品油油品鉴定的送检工作,汇同整规办打击取缔非法销售、营运成品油行为。
工商所:负责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加油站(点)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未获许可从事成品油经营的“无证”违法行为,加强对加油站(点)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加油机是否经检定合格,依法查处加油站(点)计量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打孔盗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侦破打孔盗油案件;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擅自运输成品油的车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的加油站(点),切实加强对销售散装汽油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和整改违法占压等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加强输油气管道的巡线护线工作,保护输油气管道安全。
交管所:负责依法查处不具有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会同派出所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加强相关停车场地管理。
规划建设办: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以及是否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规划许可,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做好对建设工地区域的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
环保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的环保违法行为。
城管中队: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相关规定,对违法建设进行立案调查后,认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应该依法强制拆除;认为属于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尚可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或者重大、复杂、难以定性情形的,应该书面征询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其中认为属于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尚可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应当与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设置横幅、标语等宣传品或者刻画、涂写的,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依法进行处理。要组织力量,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成品油市场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加强协作,开展联合行动。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采取不定期巡查、定点检查等形式,互通信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严格规范执法,同时加强执法资源的整合运用,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果。行政处罚要做到有法可依、人员合法、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坚决杜绝乱执法、执法不力等现象。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广泛发动,加强宣传引导。各职能部门要广泛宣传成品油政策法规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舆论压力;通过综合检查、有奖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的严格落实调动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扎实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愿违法的社会氛围。
(五)形成材料,做好总结评估。各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分别于每年的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向经济办报送工作总结,重点总结综合整治的主要成效、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于重大行动、重要案(事)件及时报送。经济办汇总工作情况后报区科工信局,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请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及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