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城市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增府办函〔2013〕7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步伐率先实现我市气象现代化的意见》(穗府办〔2013〕31号),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提高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增城新型城市化发展、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需求为引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紧紧围绕气象服务于新型城市化发展和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和幸福增城的总体要求,以“ 预报精准、气象惠民 ”为发展理念,以气象监测预报更准确、预警服务更及时、受众群体更广泛为目标,大力推进实施气象现代化、智能化、惠民化建设,早日建成“世界先进、中国特色、广东风格”的增城气象现代化发展体系。
(二)基本原则
1.面向需求,率先发展。紧紧围绕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的总体需求,全面提升气象为增城防灾减灾、经济发展、城市运行、生产生活服务的能力,在全市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争当全省气象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2.政府主导,协作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我市气象事业发展和气象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导性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调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参与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我市气象事业的发展。
3.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瞄准世界气象科技发展前沿,运用国内外先进气象技术和装备,积极推进国内外气象科技交流与合作,形成比较完备的气象发展战略、科技创新体系和成果转化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气象科技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预测预报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实现更准确预报、更提前预警、更迅速发布、更有效联动、更优质服务,把我市气象工作提升到与广州城市副中心地位相适应的新水平,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为水城、花城、绿城---幸福增城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其中,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8%以上,24小时天气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到90%,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或超过95%,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平均提前30分钟左右发出,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工作要求
(一)着力增强气象综合观测能力
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建设自动化程度高、稳定可靠的覆盖全市的立体综合观测系统,对增城国家基准气候站进行整体规划升级改造,不断提高我市气象综合观测和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加强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提高对农业气象、交通气象、环境气象及山洪地质灾害高发区、城市易涝点等灾害易发区的监测能力,增强气象综合观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着力提升气象预报预警能力
不断提升精细化预报预警水平,为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支撑。加强气象预报现代化建设,实现更准确预报,更提前预警。构建集合数值预报系统,实现天气预报数值化、网格化、精细化。完善短时临近预报系统,提升暴雨、雷暴、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专业预警系统建设,提升对灰霾、城市内涝、雷电、地质灾害等的预警能力,提高突发性天气灾害的预报时效。加强各系统的整合,构建一体化的综合业务平台,建立精细化预警预报业务体系,有效提升气象预报准确性。
(三)全面提高气象信息发布能力
把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不断丰富发布手段,拓宽发布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气象信息全方位、个性化的需求。全市各镇街、新闻媒体、电信运营商、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应落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特别是气象预警信息的传播责任,全面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气象部门要积极开发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拓宽发布渠道,建设智能化城市气象服务系统,向公众提供分时、分众的智能化气象服务。宣传、广电、新闻出版、通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媒体、企业应通过广播、电视、公交和地铁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及时传播气象信息,扩大气象信息公众覆盖面。
(四)全面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各级政府要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提供安全保障。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雷电等气象灾害防御、气象信息发布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气象灾害普查,开展暴雨、台风、雷电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科学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与应急预案,做到防御规划到镇(街),应急预案到社区(村)。积极推进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镇(街)和气象安全社区(村)建设,提升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响应联动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五)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水平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积极有效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将重大气象灾害的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结合增城低碳城市建设,发挥气象监测站网优势,加强对我市灰霾天气及温室气体的监测和分析评估,为实现美丽增城和低碳增城提供科技支撑。开展增城气候承载力的评估,加强气候资源监测、预测和评估,合理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
(六)全面提升公众气象科普水平
加大气象科普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建设增城市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提升气象科普基础设施水平。教育部门要大力推进气象知识的教育工作,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防灾减灾责任人、各类信息员(包括水管员)的气象防灾减灾技能的宣教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组织应对和处置气象灾害的能力。广播、电视、报纸等单位以及基层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常识,提升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
三、建设任务
建设集气候观测、气象科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功能的增城气象现代化综合业务基地。
(一)建设气候观测基地
增城国家基准气候站位于增城市荔城城区以北棠村蟹仔塘山,目前站内观测场地、设备仪器、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及业务能力和广州城市副中心的地位不相适应,与广州市政府气象现代化考核指标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建设增城气候综合观测基地将有效增强气象综合观测能力,为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水平的提升提供基础条件。
(二)建设气象科普基地
公众气象灾害科普意识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是防灾减灾的关键,也是影响政府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效率的重要因素。气象科普教育工作能有效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效率和公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提高政府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的效率。目前,我市尚无专业的气象科普场地,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将有利于提高公众气象科普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三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是政府赋予气象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是政府应急管理的基础,也是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的关键,可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建设集“指挥区、联动区、审核区、发布区、传播区”于一体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推进信息发布工作,将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动机制
成立增城市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宣传、编办、发展改革、财政、应急、水务、农业、环保、科经信、规划、人社、国土、建设、交通、法制、民政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单位指派一名业务副职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和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具体承担气象现代化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兼任。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实施
为确保项目实施,全面提升气象为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运行、生产生活提供的高水平的服务能力,在广州市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除市气象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资金外,市本级财政相应安排落实配套建设资金。
(三)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气象机构
根据我市气象事业发展和惠民服务的实际需要,创新气象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气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气象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
(四)加强督促考评,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将气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应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广州市政府气象现代化考核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开展我市气象现代化工作,确保我市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