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市2013年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增府办〔2013〕1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增城市2013年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 增城市2013年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开展2013年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完成4200户农户唯一自住的泥砖房和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低保低收入家庭2194户,非低保低收入家庭2006户),建成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居住安全、生态宜居的岭南特色新民居,使困难群众实现安居。 二、基本原则 (一)“拆除与建设相结合”原则,确保拆除面积多于建设面积,整治低效用地,对于原改造对象房屋已拆除、改造对象已妥善解决居住问题、原泥砖房用地交由集体组织用作生态美化用地的,可视作完成改造任务。 (二)“连片与零散改造相结合”原则,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连片改造。 (三)“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原则,通过拆旧建新,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国土的市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国土房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新农办等单位及各镇街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房管局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统筹全市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各项工作。 四、 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由各镇街结合实际自行确定,鼓励连片改造。 (一)连片改造 由镇街牵头,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实施连片改造。连片改造要先规划后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各镇街至少选择一个点(尽量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作为“连片改造试点”,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制定改造方案,并做好资金测算。 (二)零散改造 受规划、用地等条件制约或因生产、生活不便农民不愿参加连片改造的,在符合规划、用地、建设、地灾防治等要求的前提下,由镇街主导农户按要求自行改造。 五、资金安排 (一)补助标准 本次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为:低保低收入家庭每户5万元(广州市补助3万元,增城市补助1.6万元,镇街补助0.4万元),非低保低收入家庭每户3万元(广州市补助1.8万元,增城市补助0.96万元,镇街补助0.24万元),广州市、增城市、镇街三级财政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0%、32%、8%。 (二)奖励措施 1.参与连片改造的农户由广州市财政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由镇街统筹用于配套设施建设。 2.拆除全部唯一自住的泥砖房和危房,并将土地交还村委或合作社后进城、上楼居住的农户最高奖励每户3万元(奖励方式另行制定方案执行)。 六、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3年3月至4月) 各镇街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与市委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制定辖区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方案,确定连片改造试点,核准改造对象,进行规划选址,并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对属于危房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市财政局将50%改造补助资金(含上级财政补助)于启动改造工程前拨付给镇街统筹安排。 (二)实施改造阶段(2013年5月至9月) 各镇街组织实施改造,并确保按以下进度开展: 5月份动工率达30%,6月份动工率达70%,7月份动工率达100%。 市财政局将30%改造补助资金(含上级财政补助)拨付给镇街统筹。 (三)竣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 各镇街组织竣工验收,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新农办予以配合,并确保按以下进度开展: 9月份竣工率达30%,10月份竣工率达60%,11月份竣工率达90%,12月中旬达100%。 市财政局将剩余的20%改造补助资金(含上级财政补助)和奖励资金于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拨付给镇街统筹。 (四)工作考核阶段(2014年1月) 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阶段工作情况开展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的考核和通报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2013年度增城市镇街全面工作考评评分依据之一。 七、职责分工 市国土房管局:作为本次改造的牵头部门,负责拟定改造方案和考核方案;负责全市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政策的解释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镇街开展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牵头开展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的考核和通报工作。 各镇街:作为本次改造的实施责任主体,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并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开展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改造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给镇街;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监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镇街开展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和抗震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验收标准。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指导各镇街编制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规划。 市新农办: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镇街开展农村建房行政审批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各镇街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的全过程实施审计跟踪,确保资金筹集到位、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复杂而且时间紧迫的艰巨任务。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单位必须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办法,大力宣传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的重大意义,既要让广大群众认识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又要引导其树立自筹建设为主、政府扶助为辅的观念,积极参与泥砖房和危房改造。 (三)加强资金管理。市、镇街两级财政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本次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足额筹措和足额拨付,同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帐专款专用。各镇街必须确保足额筹措的资金全额用于本次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 (四)加强质量管理。各镇街要组织好技术人员,加强对泥砖房和危房改造的质量监管,确保新建房屋建设质量达到建设标准。市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镇街基层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构建齐抓共管的质量监管体系。 (五)加强检查监督。各部门要加强对镇街的检查、指导与监督,确保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加强分工合作。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按照本方案进度要求组织实施改造和竣工验收,按时完成本年度改造任务。 |
文章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