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増府办函〔2013〕4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办反映。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关于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穗府〔2013〕8号,以下简称“8号文”)以及广州市委、市政府围绕落实“8号文”的工作任务分工,结合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建设工程项目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相关部门、电子政务管理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法制部门及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8号文”精神,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落实工作任务,大幅度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促进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增城市优化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府办、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民宗局、市发改物价局、市科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安监局、市侨务外事办、市档案局、市残联、市法制办、市政务办及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局等有关单位及各镇街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务办主任吴金城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服务工作,统筹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方式的改进、审批流程的优化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审批事项。按照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理相关工作要求,负责向社会公示我市《第五轮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并实现对保留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进行统一编码,规范管理。(2013年7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各职能部门、各镇街) (二)压减审批时限。推进落实《第五轮审改目录》中“我市保留继续实施的所有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审批时限压减50%”的工作目标任务。(2013年8月上旬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三)制定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8号文”规定的“牵头部门职责”和“并联审批部门职责”,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要会同其它并联审批部门就本阶段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受理、并联审批的要求以及如何与广州市上级部门形成审批联动机制等,制定落实“8号文”的具体实施细则。(2013年7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发改物价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由责任单位确定的各阶段并联审批涉及部门) (四)制定审批规范。组织审批流程各阶段牵头部门和协调部门,通过制作统一的《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受(办)事项汇总表》、《并联审批事项梳理情况登记表》等表单,就各阶段审批标准、办事准则、文本格式、操作细节等工作规范进行重新梳理,实现对并联审批所涉及的行政管理事项进行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通过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办事大厅电子查询系统等方式向群众提供清晰、便捷的办事指引。(2013年9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办,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市发改物价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五)提供“双轨”服务。通过压减审批时限过半等举措优化提速原有审批流程;通过设立“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区”,加大并联审批力度,并充分尊重企业意愿,提供“原有审批方式与并联审批方式”并存的双轨服务。(2013年10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办,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六)实现信息共享。依据广州政务办和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制定的市、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业务应用标准及数据标准规范,依托我市原有的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各镇街的政务服务相关业务信息,推进基于事项、审批、服务的政务服务信息库建设与应用,实现各审批事项受理材料、批准文件等审批信息的即时共享,支撑跨层级跨部门的联合审批共享与协同管理,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科经信局,配合单位:市政务办、各职能部门、各镇街) (七)推进网上审批。按照省、广州市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的相关要求,推进完善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网上办事大厅“投资审批栏目”开辟“建设工程项目跨部门联合审批”专题,实现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5个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网上联合申请、办理。牵头部门要将其所负责的审批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的申请表格实行网上下载,同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2013年10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科经信局,配合单位:各职能部门、市政务办) (八)落实事项集中。市政务服务中心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重点部门(市发改物价局、市科经信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公安局防火监督大队、市气象局等)要将部门所有审批备案事项集中进驻中心窗口受理,并做到审批授权窗口到位,审批人员进驻大厅到位,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2013年8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办,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驻点部门) (九)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平台与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在网上办事大厅开辟“效能监察”模块,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各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实施网上监察;延伸推广全市政务服务评价系统至各部门及镇街,通过建立“月通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保障制度,健全网上和网下的政务服务监管体系。(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监察局,配合单位:市科经信局、市政务办等相关部门及镇街)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优化审批流程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的重大举措,摆上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承办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将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组织协调。由市优化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提请组长或副组长召开优化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完善优化审批相关事宜,协调解决优化审批流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必要时邀请相关镇街和项目建设单位参加会议答疑解惑;各审批流程阶段牵头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召集本阶段相关并联审批单位,协调解决各审批阶段并联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确保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相应成立专责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人员,确保集中人力物力优化审批流程改革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8号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要加强部门间和部门与广州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取得上级的支持和指导,做到事半功倍;要建立完成工作任务“倒逼”工作机制,明确完成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提供经费保障。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申报优化审批流程工作所需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加大对资金支持力度,把优化审批流程改革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强化资金保障。 (五)提供场地保障。由市国土房管局具体落实,在市国土房管局大楼调整办公场地(3楼或4楼),供市政务办用于统筹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各阶段牵头部门和相关重点审批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区”,为“双轨服务”体制落实到位提供场地保障。 |
文章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