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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08-2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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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府办〔2014〕2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工作方案》已经14届5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广州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物价局反映。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广州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部署,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渠道,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以此为动力促进我市牛仔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定》(穗字〔2013〕12号)及《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府办〔2014〕1号)的有关要求,拟在增城市新塘镇广州东部布匹辅料城规划建设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简称“金融服务区”),并结合增城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思路

  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整合金融资源,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入驻,成立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管理公司,引进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分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各行业协会,以及增城金融和上市工作服务中心进驻,为我市企业提供资金融通、资产管理、融资中介、政务服务等以金融服务为主的综合型服务,打造集金融服务、高端商务、政务服务、行业自治于一体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管理公司。成立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管理公司,引入市场机制对金融服务区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开展金融服务区招商、日常运营和物业管理等服务。研究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创新运营模式、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促进金融服务区和进驻机构的规范经营、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广州基金,市发改物价局、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持单位:广州市金融办,市国资办、市财政局、增城工商分局;完成时间:2014年5月底)

  (二)场地整合。根据金融服务区的规划,购买广州东部布匹辅料城的部分商铺进行整合,为入驻的金融机构提供场地。(牵头单位:广州中小微金融服务区管理公司;支持单位:市发改物价局、新塘镇、广州长风实业集团;完成时间:2014年5月底)

  (三)制定金融服务区扶持政策。研究制订专项扶持政策,对金融服务区建设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构建发展长效机制;完善金融服务区机构准入和日常监管机制,提高进驻机构对企业的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物价局;支持单位:广州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增城支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新塘镇;完成时间:2014年5月底)

  (四)招商引资,与第一批意向进驻机构签约。进行招商引资,争取引进10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牵头单位:市发改物价局;支持单位:广州市金融办、各镇街、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争取引进5家保理公司,引导银行开设保理业务(牵头单位:增城开发区经科信局、市科经信局;支持单位:广州市外经贸局、广州市金融办,各镇街;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5家银行、2家证券公司(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物价局;支持单位:广州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1家供应链金融公司(牵头单位:增城开发区经科信局);2家担保公司和其他创新性金融机构(牵头单位:市发改物价局;支持单位:广州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按照新塘步行商贸第一街的标准,引入高端商务企业,做好商务配套提升(牵头单位:新塘镇;支持单位: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管理公司;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举办签约仪式。(牵头单位: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管理公司;支持单位:广州市金融办,市发改物价局、市财政局、增城开发区经科信局、市科经信局、新塘镇、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

  (五)园区整饬和氛围布置。做好金融服务区园区外观的整体整饬和文化氛围的营造,统一园区外观风格、标志、宣传语等(牵头单位: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管理公司;支持单位:市发改物价局、新塘镇;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配合进驻机构的铺面装修,做好水电、消防、安全、通信等配套服务。(牵头单位: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管理公司;支持单位:进驻机构;完成时间:2014年8月底)

  (六)第一批金融机构入驻经营。引导已签约的第一批意向进驻机构在金融服务区装修整饬之后入驻经营,树立金融服务区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管理公司;支持单位:市发改物价局、市科经信局、新塘镇、进驻机构;完成时间:2014年9月底)

  (七)建设金融服务区智能管理信息平台。研究建设中小微金融服务区管理信息平台,归集、编制和发布中小微企业信贷价格信息,逐步形成中小微企业信贷价格“广州指数”,并逐步扩大“广州指数”的影响力,引导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和充分竞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物价局;支持单位:广州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间:2014年底)

  (八)组建2只基金。设立规模2亿以上的担保基金,引进金融服务专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发改物价局;支持单位:市财政局、各金融机构,时间要求:2014年底);与金融机构合作,争取省市发改委的资金支持,设立规模2.5亿以上的创业引导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区域内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和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物价局;支持单位:广东省发改委,广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增城开发区经科信局、各金融机构,时间要求:2014年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发改物价局、新塘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国资、规划、科经信、财政、工商、国土、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物价局(市金融办)),负责协调开展日常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安排3000万元给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资本金与广州基金一起成立管理公司;安排一定资金设立金融服务区专项引导基金;积极争取省、广州市金融专项扶持资金。

  (三)加强部门协同

  各监管部门配合引导金融机构进驻金融服务区,支持金融服务区建设,为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区内开设网点或服务站提供开业审批方面的便利和指导。

  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各自职能做好金融服务区相关建设工作,在建设报批、金融服务区综合整治、工商注册等方面将金融服务区建设项目纳入绿色通道管理,做好对进驻机构的服务工作。

  (四)做好督办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整理金融服务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编写《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建设简报》,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项目按期推进。根据本方案编制《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工作进度表》,逐项落实工作要点、责任单位、进度要求,做好督办,定期报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