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中小学校基础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增府办〔2016〕3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增城区中小学校基础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实施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增城区中小学校基础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实施工作方案 为合理布局和加快我区中小学校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切实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机会,按照《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及其配套文件《广州市中小学校基础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以下简称“市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工作部署,在《增城区中小学建设发展策略研究与布点规划及中小学建设控制性导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区15所中小学校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 二、组织领导 (一)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领导小组 成立增城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增城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区政府主要领导 副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 成 员:区发改金融工作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园林局、区食药监局、区供电局、荔城街、增江街、朱村街、新塘镇、石滩镇、中新镇、派潭镇、小楼镇、仙村镇、永宁街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督促检查增城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项目建设工作的推进。 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十个属地项目建设专责工作组,区住建局及相关镇街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各项目组长(详见附件2),同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增城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属地项目的建设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区住建局及相关镇街为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区国土规划局、住建、发改、财政、环保、水务、林业、供电、交通、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参与配合。 (二)区住建局及相关镇街是学校建设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选址、用地落实、立项、规划、建设和移交等相关工作,按计划节点要求完成任务。区住建局及相关镇街在本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区政府审核后一个月内,成立专责工作组,制定本镇街学校建设工作方案,并且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各有关部门应对纳入本提升计划的学校建设项目,按照重点项目“绿色通道”要求,以及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前期审批工作的会议纪要》(增府会纪〔2016〕59号)的机制,给予快速审批,确保项目早日动工建设。 (四)各有关镇街是辖区内学校项目的用地保障(含征地、报批材料组织和施工保障)责任主体;区国土规划局是学校项目用地报批、供地责任主体;区财政局是项目资金保障和指导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 (五)建立项目督导、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四、资金安排与考核 (一)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安排,广州市政府根据“先干先给,多干多给,快干快给”的原则,对市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硬件投入按各项目结算评审额的30%予以财政奖励补助,其余资金由我区财政统筹安排。 (二)广州市教育局对市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的各区工作情况进行三次考核,首次考核时间为2016年6月,第二次考核时间为2016年12月,第三次考核时间为2017年9月。重点考核各区申报项目是否按时完成立项、开工和完工任务,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项目,将被相应扣减补助经费。区教育局参照广州市做法,按有关程序对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及通报。 附件:1.增城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主要任务分工表 2.增城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项目责任人一览表 3.增城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项目建设进度表 4.增城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项目建设每月报表word1.doc
word2.doc
附件3:增城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项目建设进度表.xls
附件4增城区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项目建设每月进展情况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