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增府办〔2016〕3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增城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增城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方案>的通知》(穗编字〔2015〕109号)、《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撤市设区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委办发〔2015〕1号),设立广州市增城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的审核。
2.取消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发。
3.取消外国(地区)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或内资企业的备案。
4.取消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质押的审批。
5.取消和调整其他由省、市和区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转的职责。
1.将原增城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挂增城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的商务管理职责、原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口岸综合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广州市增城区商务局。
2.将原增城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挂增城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具体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划转至广州市增城区供销社管理。
3.将原增城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挂增城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的酒类流通市场监管职责划转至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4.将原增城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挂增城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的负责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相关协调工作职责划转至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增加的职责。
1.增加市级审批权限内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国家和省规定必须由地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项目除外)。
2.增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
3.增加其他由省、市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的职责。
1.统筹国际、国内市场,整合内外贸易资源,加强市场规划与开拓,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
2.加强对全区招商工作的宏观统筹以及动态研究分析、招商项目跟踪等方面的职责,加强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
3.加强促进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做好规划、政策制订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区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内外贸易发展、市场体系建设、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区进出口、商贸流通、外商投资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和全区商务工作发展趋势,组织实施调控措施;统筹协调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区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食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贸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进国际品牌建设。
(七)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汽车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指导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负责技术、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协调管理出口商品质量、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及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加工贸易工作。
(九)指导外商投资工作;负责投资促进的研究、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内外资项目的引进、落户和服务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和核准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监测及投资协调运作。
(十)拟订本区招商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的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区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制定本区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和境外投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依法审核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指导境外市场开发,规范境外投资企业经营秩序。
(十二)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协调我区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协调上级部门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区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对外贸易工作;监测分析对外贸易运行情况,规范外贸流通秩序,协调建立本区外贸促进体系;指导全区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推进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
(十四)指导和监督由我区主办或承办的经济技术贸易交易会、交流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
(十五)协调、指导镇(街)的商务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区贸促会的工作;指导全区商业、外经贸行业商会的建设工作,对行业商会的运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十六)负责口岸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组织人事科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印章、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督办、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综治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拨付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和对外联系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微博、微信、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组织编写商务发展报告、年鉴和地方志;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计生、统战、侨务、精神文明、普法工作;负责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指导局工会、共青团、妇委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与审批管理科合署)。
负责起草商务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办法;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等工作;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三)商贸管理科(与市场体系建设科合署,挂广州市增城区食盐专卖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增城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现代流通业发展、促进消费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中小商贸企业发展;推动流通品牌建设;负责拟订全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商贸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大型购物中心等的规划建设;组织编制全区专业批发市场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协调推进商贸流通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配合开展农超对接网点建设工作;负责办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设立零售网点选址认定工作;促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平台、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和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商贸流通领域物流产业发展,负责商贸物流标准化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城市配送物流和冷链物流;指导餐饮业和服务业行业开展等级评定、实施生活服务行业技术、技能、服务质量标准;指导协调社区商业的改革和发展;监测分析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分工管理的重要商品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内外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确认和核查工作;负责汽车流通业、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编制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推进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参与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等行政管理;负责食盐市场管理、协调食盐供应及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受理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指导协调各镇街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外资管理科。
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利用外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外资项目的引进、落户和服务等工作;按权限办理外商投资审批或备案事项;对外商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利用外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联合年报工作;负责换发我区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负责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境内外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负责外资总部企业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上报工作;负责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和来料加工企业粤港澳自货自运直通厂车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初审上报工作;综合联系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工作。
(五)外贸发展科。
负责全区对外贸易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并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外贸进出口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各级政府扶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内企业参加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调查的应诉工作,协助处理通过政府渠道需求解决的贸易纠纷问题,建立产业损害和出口产品反倾销预警机制;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本区国际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管理和指导全区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业务;协调管理出口商品质量、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境外市场开发,规范境外投资企业经营秩序;组织、协调、监督境内外经济技术贸易交易会、交流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广州(增城)分基地相关工作;检查监督全区各类开发区执行国家外贸政策情况;指导外经贸仓储、国际货运代理等物流行业的管理;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外贸领域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和规章;研究和推广新型贸易方式;负责国家、省、市促进进口政策实施,研究拟订区促进进口政策;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初审工作;协助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境外劳务重大事件;负责区域经贸合作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交流有关活动。
(六)口岸管理科。
承办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具体工作事务;负责对全区口岸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口岸业务的对外联络、协调和服务;负责口岸的规划、呈报、建设、检查验收和关闭、调整的审查工作,组织口岸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的改革;负责口岸业务数据、资料统计、收集和上报工作,指导口岸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负责区政府和上级口岸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投资促进科。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投资动态和产业研究;负责投资促进的研究、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对策建议;组织策划、开展对外招商宣传推介和招商活动;负责统筹并参与招商项目信息收集、建档分析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和督办在谈重点项目进度及有关问题解决;密切与有关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
四、人员编制
区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五、其他事项
(一)区商务局加挂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区贸促会与其合署办公。
(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按在职在岗人员数3名实行实名制管理,只减不增,待公车改革后另行核定。
(三)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口岸服务保障中心成建制划归区商务局管理。
(四)其事业单位设置、主要任务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