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增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增府〔20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增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体育发展中心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增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提高市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构建具有增城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6〕119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穗府〔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促进全民健康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逐步建成和完善符合民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建设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之城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市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理念普遍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市民群众身体素质稳步提升。群众健身场地设施更加普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具有增城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一)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健全区、镇街、社区(行政村)三级体育组织体系,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建有体育组织。各镇街均建有“一站两点”(即文化体育服务站、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和国民体质监测点),有负责体育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全区所有社区(行政村)均建有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每万人0.5个以上,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并发挥积极作用。 (二)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增加。逐年增加各类体育场地建设,全区各行政村建设乒乓球室、健身路径;各镇街在原有健身广场基础上升级改造,以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推广普及游泳项目,在各镇街建有游泳池。到2020年,为全区所有镇街、社区(行政村)新建体育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扩大全民健身设施供给规模,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率达到95%,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到65%,推动更多的社会体育场馆向市民免费和优惠开放,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三)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及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精心打造篮球运动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和赛事,大力推广低碳环保、普及面广的户外运动,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的群众健身活动,组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利于身心的健身活动。每年举办区级以上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20项次,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100项次。 (四)科学健身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队伍不断壮大,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每万人30名以上,上岗率和指导市民群众科学健身的能力明显提高,基层体育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国民体质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互促共融,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以上人数比例继续保持在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广泛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市民群众牢固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互联网平台等媒介,积极倡导健康阳光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人人爱运动、会锻炼、勤健身的良好氛围。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团结进取、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社会风尚。 (二)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强镇街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做好己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进一步加大中小型、专项型、适用性强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实现社区﹙行政村﹚健身设施覆盖率100%、镇(街)文体综合广场(体育公园)覆盖率100%,“城市10分钟健身圈”和“农村10里健身圈”格局进一步完善。 推动户外体育设施建设,促进休闲体育的发展。发挥自然条件的优势,建设以健身广场、登山步道、绿道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户外基地。加强对城市公园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公园体育化”。 整合现有公共体育场馆资源,挖掘潜力,拓展服务项目,强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提高公共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不断满足市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严格执行《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落实区属公共体育场馆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均不少于14小时,加快推进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有序开放,促进各级各类体育资源共享。 (三)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依托我区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推广普及健步走(跑)、骑行、登山等户外活动,倡导科学、绿色、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组织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太极拳、健身气功、龙舟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 继续开展“体育进社区”和“体育三下乡”活动,不断完善“市长杯”系列比赛、“全民健身日”、“体育节”、“南粤幸福活动周”等主题活动制度,使举办体育活动的成果惠及更多的群众。 发挥我区篮球运动群众基础牢固及篮球场普及的优势,精心组织区级、镇街级、村居级各年龄段、各群体的篮球活动,使各项篮球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促进篮球运动在我区的广泛、深入开展,成为我区群众参与度高、影响力大的品牌体育活动,并发挥积极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推动我区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四)激发社会体育组织的活力。推进社会体育组织与行政部门脱钩,引导社会体育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的转变,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体育组织的作用,鼓励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举办或承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高社会体育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加强对基层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鼓励基层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完善基层体育组织的服务功能,重点培育发展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五)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全力推进镇街“一站两点”的建设工作,确保每个站点有机构、有场地、有经费、有活动,确保开放时间、上岗人员和服务项目常态化,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完善区国民体质监测站、镇街国民体质监测点的建设运营工作,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市民体质健康档案库,为市民群众提供个性化的运动处方,引导市民科学健身,使科学健身指导切实服务群众。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举办体质健康与科学健身大讲堂系列活动,为市民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市民科学健身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健身、科学健身。 充分发挥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各镇街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的作用,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健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上岗率和服务水平。组建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健身指导服务。 (六)着力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人群、项目发展。依法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加快发展农村体育,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全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着力推广社区体育,激发社区居民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以镇街为重点,完善以体育设施、活动、组织、服务为核心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市民参与体育健身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中小学生校内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积极发挥青少年阳光体育系列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生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对学校和青少年的开放力度,为青少年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抓好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开展课余训练,完善竞赛体系,定期举办单项比赛及综合性运动会,选拔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普及带动青少年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供给,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完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各镇街、社区(村)、行业、俱乐部等形式多样的群众足球活动或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 (七)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培育健身消费市场,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活动,增加体育健身消费。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积极发展户外运动,推动体育健身、竞赛表演与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等的融合发展。注重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健身需求,形成结构合理、形式多样、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建立健身休闲服务标准和安全规范,促进健身休闲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财政预算,年底进行年度考核,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实施。区体育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任务,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群众组织和体育社团共同实施。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投资、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公安机关和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配合开展工作,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落实经费投入。区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活动开展、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和体育惠民服务等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对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的投入情况进行测算,确保用于全民健身(群众体育)的资金不低于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计划总额的70%。依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建立以政府投入、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三)加强规划布局与土地供应。将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体育设施用地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加强土地供应,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功能区专项规划》的标准配置配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予以完善。在闲置空地建设无上盖及围护结构的体育设施无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建设单位可在符合城市管理等其他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规范进行建设。已建好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得违规挪作他用。 (四)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和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年度考核,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全区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中并增加权重。各镇街、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过程的监督,及时反馈、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广播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要不断加大全民健身的宣传力度,发挥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区体育发展中心要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区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