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增府办函〔2017〕99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增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增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安监局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科学的程序、最大的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增城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8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号公告)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粤府办〔2012〕7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粤府〔2011〕112号)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的通知》(粤安〔2012〕1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通知》(粤安〔2013〕3号)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辖区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的下列事故的应对工作:
(1)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
(2)超出镇街应急处置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3)跨镇街、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4)其他需要区政府直接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属于城市燃气,不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知识,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2)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处置机制。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具体处置工作。
(3)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单位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2危险性分析
2.1行业概况
截至目前,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1家,加油站74家、储存、经营汽油的油库3家、危险化学品储存(带库经营)企业12家,危运企业9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41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0家、涉氨涉氯企业11家,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易燃有机溶剂、液氯、液氨、乙炔、电石、酸类、碱类等物质。
2.2风险分析
2.2.1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类型分析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引发因素众多,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事故类型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和急性中毒、剧毒品泄漏导致急性中毒。
2.2.2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分析
我区目前的危险化学品行业布局中,主要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风险较高,主要分布在新塘镇、仙村镇、石滩镇、中新镇、小楼镇、开发区等。数量多且产品易燃易爆,是我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点监管对象,其中火灾、爆炸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
我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带库经营)企业主要分布在新塘镇、石滩镇、中新镇、增江街,需重点防范其火灾、爆炸事故。
剧毒品使用企业,需重点防范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群死群伤事故,其中液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主要分布在新塘镇、荔城街、仙村镇、小楼镇。
部分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储存和使用量较大,一旦管理不善,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需重点防范其火灾、爆炸事故。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需重点防范其码头装卸、化学品泄漏污染水源等事故。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一)成立增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特殊情况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办、事故发生地镇(街)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增城供电局、新塘海事处、区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二)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负责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镇街应急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3.2成员单位职责
(1)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2)区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3)区安监局:协助区政府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工作;监督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演练;组织或者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4)区民政局:配合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牵头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事故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协助灾情调查统计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疏散安置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由区财政承担的应急所需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6)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因事故造成建(构)筑物受损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调用水泥、沙、土等应急处置物资。
(7)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供水保障。
(8)区环保局: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后续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的大气、水体污染的监测。
(9)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事故灾难区的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10)区人社局:负责协调与生产安全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作。
(11)区科工信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道路交通、爆破物品、剧毒物品、电网大面积停电等安全事故。
(12)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疏散人员、救援物资及装备的运输工作。
(1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网络言论引导等工作。
(14)新塘海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事故和人命救助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担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指导、协调事故现场的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15)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等提供气象数据。
(16)区应急办:协助区领导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信息报送、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市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17)增城供电局: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工作。
(18)属地镇街: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前期处置和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救援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19)事故单位: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状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同时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20)以上未提及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处置。
3.3应急救援专家及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应急救援专家信息,建立各专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根据需要,及时从专家库抽调人员组成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3.4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开展事故现场处置的主要应急救援力量,负责事故现场侦检、抢救伤员、控制危险源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各应急救援队伍接到调度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行动,携带专业救援装备器材,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应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专长,相互协作、科学施救。
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分级响应
4.1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原则上按四级划分。
Ⅰ级即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Ⅱ级即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Ⅲ级即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Ⅳ级即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4.2应急救援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发生一般(Ⅳ级)事故及险情时,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事故及险情时,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属地镇街,属地镇街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相关镇街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辖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镇街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属地镇街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立即向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求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四)区应急指挥部接到属地镇街请求给予支援报告,立即启动增城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区应急指挥部负责通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有关组成单位负责人,立即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区救援指挥部人员应按照职责规定立即就位,并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五)当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应急办、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请求给予支持,根据广州市、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5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5.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者应立即用电话等最快捷方式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报告。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响应级别和程序同时向所在镇街报告。各镇街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镇街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安监局、增城公安消防大队。若事故重大或确定不能很快有效控制事故,应立即报告,请求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接到报告后,经请示总指挥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告广州市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事故报告应简要说明危险化学品类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损失等大致情况。
5.2信息传递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救援指挥部主要领导及成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5.3应急启动
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照本《预案》规定,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4指挥和协调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救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事故镇街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相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本预案启动后,区政府应急指挥部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组织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请求部队和武警参加抢险救灾支援。
5.5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5.5.1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预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5.5.2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武警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5.5.3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武警消防队伍、公安治安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5.5.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防化部队、企业救援队伍等)。
5.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5.7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5.8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环境监测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5.9信息发布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草拟新闻通稿交由区委宣传部对外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5.10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发生事故镇街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事故属地镇街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6.2保险
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受灾单位保险理赔工作。
6.3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执行。
危险化学品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区政府应急指挥部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全区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区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机构和镇街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法与程序,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事故发生地镇街应当保证通信线路畅通,出现故障应及时组织抢修。必要时,可报请区通信部门组织协调,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7.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所在镇街根据本企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结合实际,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和物资。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
7.3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政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区、镇(街)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镇(街)两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交书面总结。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镇街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7.4监督检查
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8奖励与责任追究
8.1奖励
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在预防事故或抢险救援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9其他事项
9.1名词术语定义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事故(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9.2 应急救援费用
应急救援发生的费用由发生事故单位承担,不足部分由当地镇街协调解决,必要时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镇街,区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救援专业组负责单位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本预案制定所承担救援工作任务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9.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附件
10.1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一)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1)防护
根据泄漏液体的毒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设施:
(2)询情
①遇险人员情况。
②事故介质、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
③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④消防组织、设施、工艺措施。
⑤到场人员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处置意见。
(3)侦检
①搜寻遇险人员。
②泄漏液体漫流范围(是否进入下水道或周边沟渠、水体),测定有害物蒸气浓度、扩散范围及周边污染情况。
③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
④设施、建(构)筑物情况,可能引发泄漏物爆炸燃烧的各种火源。
⑤确认可用消防设施位置、选择抢险位置、路线(宜选上风方向)。
(4)警戒、疏散
①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现场警戒区域,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和火源,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②按警戒区域划分设立警戒标志,根据所划分的区域做好相关防护。
③疏散警戒区域内与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视情况动员警戒区域边沿人员作好疏散准备。
(5)救生
①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安全区域。
②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应急医疗救护人员未到达之前,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氧气;脱去被污染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③将需要救治人员交医疗救护部门救治。
(6)控险
①禁:禁止烟、火、无关车辆进入抢险区域;进入现场的抢险车辆应按行车路线、停车位置进行,并同时做好断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②围: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等围堵(设立围堰)或导流,防止易燃液体流淌蔓延、扩散。
③盖:用泡沫或沙土覆盖,防止蒸气扩散,避免灾情扩大;外围设置水幕或屏封水枪,稀释、降解泄漏物蒸气浓度。
④堵:根据现场泄漏情况,切断泄漏源或实施堵漏;所有堵漏行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⑤转:利用工艺措施实施导流或倒罐;转移现场较危险的瓶、罐、桶。
(7)洗消、清理
①在警戒区边沿(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选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②对进入抢险区域的人员、设施进行洗消,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监测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③对现场残液、危险废弃物等进行吸附、收集或处置;少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术处理或视情倒至空旷地方掩埋;大量残液,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无火花盛器收集,集中处理;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
④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⑤撤除警戒,安全撤离。
(二)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1)防护
根据燃烧爆炸液体及其产物的毒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设施:
(2)询情
①被困人员情况。
②事故介质、容器储量、燃烧时间、部位、形式、火势范围。
③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火源等情况。
④消防设施、工艺措施。
⑤到场人员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处置意见。
(3)侦检
①搜寻被困人员。
②燃烧部位、形式、范围、对毗邻威胁程度、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
③燃烧烟雾毒性情况,灭火或冷却液漫流范围(是否进入周边水体)。
④生产装置、控制系统、建(构)筑物损坏程度。
⑤确认可用消防设施位置和运行情况、选择抢险位置、路线。
(4)警戒、疏散
①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现场警戒区域,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②按警戒区域划分设立警戒标志,根据所划分的区域做好相关防护。
③疏散警戒区域内与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视情况动员警戒区域边沿人员作好疏散准备。
(5)救生
①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安全区域。
②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
③对于烧伤或中毒较严重的,立即交医疗救护部门救治。
(6)控险
①冷却:冷却燃烧储罐(桶)或装置及与其相邻的设施,重点是受火势威胁的一面;冷却要均匀、不间断;冷却尽可能利用带架水枪或自动摇摆水枪(炮),冷却强度应不小于0.2升/秒.平方米。
②围堵:利用砂土、水泥粉、煤灰等围堵或导流,防止泄漏液体或灭火泡沫液体向周边水体流淌、扩散。
③灭火:
a.准备堵漏就绪,并有把握在短时间内完成。
b.彻底扑灭外围火点,控制外围火种等危险源;充分冷却着火罐。
c.向泄漏点、主火点进攻。
灭火方法包括:
关阀断料法:关阀断料,熄灭火源。
泡沫覆盖法:对燃烧罐或地面流淌火喷射泡沫进行覆盖灭火;对水溶性介质采用抗溶性泡沫。
砂土覆盖法:使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石墨等覆盖灭火。
干粉抑制法:视燃烧情况使用车载干粉炮、胶管干粉枪、推车或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
d.扑灭流淌火灾时,泡沫覆盖要充分到位,并防止回火或复燃。
e.着火贮罐或装置出现爆炸征兆时,参战人员应果断撤离。
④堵漏:根据现场泄漏情况,切断泄漏源或实施堵漏;对不溶于水且比水轻的易燃液体,可向罐内适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垫层,缓解险情,配合堵漏;所有堵漏行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⑤输转:利用工艺措施实施导流或倒罐;转移受火势威胁的物质或设施(瓶、罐、桶等)。
(7)洗消、清理
①在警戒区边沿(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选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②对进入抢险区域的人员、设施进行洗消,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监测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③对现场残液、危险废弃物等进行吸附、收集或处置;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
④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⑤撤除警戒,安全撤离。
(三)易燃气体(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1)防护
根据泄漏气体的毒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设施:
(2)询情
①遇险人员情况。
②事故介质、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
③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④消防设施、工艺措施。
⑤到场人员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处置意见。
(3)侦检
①搜寻遇险人员。
②测定泄漏气体浓度、扩散范围及周边污染情况;对于可溶性气体(如氨气等),检查泄漏气体水溶液漫流范围(是否进入下水道或周边沟渠、水体等)。
③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
④设施、建(构)筑物情况,可能引发泄漏物爆炸燃烧的各种火源。
⑤确认可用消防设施位置、选择抢险位置、路线(宜选上风方向)。
(4)警戒、疏散
①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现场警戒区域,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和火源,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②按警戒区域划分设立警戒标志,根据所划分的区域做好相关防护。
③疏散警戒区域内与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视情况动员警戒区域边沿人员作好疏散准备。
(5)救生
①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安全区域。
②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
应急医疗救护人员未到达之前,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氧气;脱去被污染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③将需要救治人员交医疗救护部门救治。
(6)控险
①禁止火源:
a.应严格控制危险区域内的一切火源,做好断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b.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
②防止扩散:
a.严密监视并控制液化气液相流淌、气相扩散范围,防止液化气进入下水道或井口,避免灾情扩大。
b.设置水幕或屏封水枪,稀释、降解泄漏气体浓度。
c.采用雾状射流形成水幕墙,防止泄漏气体扩散形成爆炸危险环境。
③实施堵漏:
a.根据现场泄漏情况,切断泄漏源(如关闭前置阀门)或实施堵漏;所有堵漏行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b.根据泄漏对象,对不溶于水的液化气体,可向罐内适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垫层,缓解险情,配合堵漏。
④慎用点火:
应谨慎使用点火方法,遇到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采用:
a.泄漏扩散将会引起更严重灾害性后果时。
b.顶部受损泄漏,堵漏无效时。
c.周边人员密集,无法转移和堵漏。
d.泄漏浓度有限,末形成爆炸危险区时(浓度小于爆炸下限30%)且范围较小时。
点火的前期准备:
a.确认危险区域内人员撤离时。
b.灭火、掩护、冷却等防范措施准备就绪时。
c.现场设有或安装排空火炬时。
点火方法:
a.铺设导火索(绳)点燃(安全区内操作)。
b.使用长竿点燃(在上风方向,穿着避火服,水枪掩护等,仅适用放空点燃)。
c.抛射火种点燃(在上风方向,安全区内使用信号抢、电光弹等操作)。
d.使用电打火器点燃(安全区内操作)。
⑤快速输转:
利用工艺措施倒罐或放空;转移较危险的瓶、罐。
⑥注意要点
a.应严格控制进入抢险区内实施抢险作业的人员数量。
b.严禁处置人员在泄漏区域内下水道等地下空间顶部、井口处滞留。
(7)洗消、清理
①在警戒区边沿(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选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②对进出抢险区域的人员、设施进行洗消,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监测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③对现场残液、危险废弃物等进行吸附、收集或处置;少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术处理或视情倒至空旷地方掩埋;大量残液,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无火花盛器收集,集中处理;用喷雾水、蒸汽、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事故罐、管道、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气(液)。
④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⑤撤除警戒,安全撤离。
(四)易燃气体(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1)防护
根据燃烧爆炸气体及其燃烧产物的毒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设施:
(2)询情
①被困人员情况。
②事故介质、容器储量、燃烧时间、部位、形式、火势范围。
③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火源等情况。
④消防设施、工艺措施。
⑤到场人员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处置意见。
(3)侦检
①搜寻被困人员。
②燃烧部位、形式、范围、对毗邻威胁程度、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
③燃烧烟雾毒性情况,灭火或冷却液漫流范围(是否进入周边水体)。
④生产装置、控制系统、建构筑物损坏程度。
⑤确认可用消防设施位置和运行情况、选择抢险位置、路线。
(4)警戒、疏散
①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现场警戒区域,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和火源,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②按警戒区域划分设立警戒标志,根据所划分的区域做好相关防护。
③疏散警戒区域内与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视情况动员警戒区域边沿人员作好疏散准备。
(5)救生
①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安全区域。
②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
应急医疗救护人员未到达之前,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氧气;脱去被污染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③对于烧伤或中毒较严重的,立即交医疗救护部门救治。
(6)控险
①冷却
a.冷却时严禁向火焰喷射口射水,防止燃烧加剧。
b.冷却燃烧储罐或装置及与其相邻的容器,重点应是受火势威胁的一面。
c.冷却要均匀、不间断,冷却强度应不小于0.2升/秒.平方米
d.冷却尽可能使用固定式水炮、带架水枪、自动摇摆水枪(炮)和遥控移动炮。
②防扩
a.严密监视并防止气体、有毒烟雾扩散,防止灾情扩大。
b.利用砂土、水泥粉、煤灰等围堵或导流,防止灭火药剂向周边水体流淌、扩散。
c.点燃防扩:当罐内气压减小,火焰自动熄灭,或火焰被冷却水流扑灭,但还有气体扩散且无法实施堵漏或稀释,仍能造成危害时,要果断采取措施点燃。
③灭火
a.堵漏准备就绪,并有把握在短时间内完成。
b.彻底扑灭外围火点,控制外围火种等危险源;充分冷却着火罐。
c.向泄漏点、主火点进攻。灭火方法包括:
关阀断气法:关闭阀门,切断气源,自行熄灭。
干粉抑制法:视燃烧情况使用车载干粉炮、胶管干粉枪、推车或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
水流切断法:采用多支水枪并排或交叉形成密集水流面,集中对准火焰根部下方射水,同时向火头方向逐渐移动,隔断火焰与空气的接触使火熄灭。
泡沫覆盖法:对流淌火喷射泡沫进行覆盖灭火。
旁通注入法:将惰性气体等灭火剂在喷口前的管道旁通处注入灭火。
④堵漏:
a.根据现场泄漏情况,切断泄漏源或实施堵漏。
b.对不溶于水的液化气体,可向罐内适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垫层,缓解险情,配合堵漏。
c.所有堵漏行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⑤输转:
利用工艺措施倒罐或排空;转移受火势威胁的物质或设施。
⑥防爆炸
a.防止回火:不准盲目灭火,防止蒸汽扩散爆炸;当泄漏气体燃烧接近尾声时,要果断灭火,防止容器回火爆炸。
b.撤离避险:当贮罐火灾现场出现罐体震颤、啸叫、火焰由黄变白、温度急剧升高等爆炸征兆时,指挥员应果断下达紧急避险命令,参战人员应迅速撤出或隐蔽。
(7)洗消、清理
①在警戒区边沿(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选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②对进出抢险区域的人员、设施进行洗消,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监测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③对现场残液、危险废弃物等进行吸附、收集或处置;少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术处理或视情倒至空旷地方掩埋;大量残液,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无火花盛器收集,集中处理;用喷雾水、蒸汽、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事故罐、管道、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气(液)。
④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⑤撤除警戒,安全撤离。
(五)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1)防护
根据泄漏物及其燃烧产物的毒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设施:
(2)询情
①被困人员情况。
②事故介质、燃烧或泄漏物质、时间、部位、形式、扩散或燃烧范围。
③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电源等情况。
④单位或周边消防组织、设施,工艺措施。
⑤到场人员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处置意见。
(3)侦检
①搜寻被困人员。
②燃烧物质、范围、蔓延方向,产生的火势阶段;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
③燃烧烟雾毒性情况,灭火或冷却液漫流范围(是否进入周边水体)。
④生产装置、控制系统、建(构)筑物损坏程度。
⑤确认可用消防设施位置和运行情况、选择抢险位置、路线。
(4)警戒、疏散
①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现场警戒区域,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和火源(泄漏事故时),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②按警戒区域划分设立警戒标志,根据所划分的区域做好相关防护。
③疏散警戒区域内与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视情况动员警戒区域边沿人员作好疏散准备。
(5)救生
①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安全区域,救助过程注意呼吸道(戴防毒面具、面罩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和皮肤(穿防护服)的防护。
②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
a.对昏迷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输氧。
b.脱去污染服装;皮肤及眼污染用清水彻底冲洗;对易损坏呼吸道黏膜的化合物应注意呼吸道是否通畅,防止窒息或阻塞;对消化道服入者应立即催吐。
c.对于烧伤或中毒较严重的,立即交医疗救护部门救治。
(6)控险
①谨用水:
如果遇湿易燃物品数量较多,且未与其他物品混存,在未采取有效防水措施前,则绝对禁止用水或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
②覆盖:
如果现场火灾威胁到相邻的较多遇湿易燃物品,难以在短时间内转移时,应先用油布或塑料膜等其他防水布将遇湿易燃物品遮盖好,然后再在上面盖上棉被并淋上水。如果遇湿易燃物品堆放处地势不太高,可在其周围用土筑一道防水提。在用水或泡沫扑救相邻火灾时,对相邻的遇湿易燃物品应留一定的力量监护。
③防扩:
a.严密监视地面流淌物及易燃或有毒气相扩散情况,及时进行围堵或稀释,防止灾情扩大。
b.对遇湿易燃物品中的粉尘如镁粉、铝粉等,切忌喷射有压力的灭火剂,以防止将粉尘吹扬起来,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导致爆炸发生。
④灭火:
a.不准盲目灭火,防止引发再次爆炸;
b.如果只有极少量(一般50g以内)遇湿易燃物品,则不管是否与其他物品混存,仍可用大量的水或泡沫扑救。水或泡沫刚接触着火点时,短时间内可能会使火势增大,但少量遇湿易燃物品燃尽后,火势很快就会熄灭或减少。
c.遇湿易燃物品应用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扑救,但金属钾、钠、铝、镁等个别物品用二氧化碳、卤代烷无效。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应用水泥、干砂、干粉、硅藻土和蛭石等覆盖。水泥是扑救固体遇湿易燃物品火灾比较容易得到的灭火剂。
d.如果有较多的遇湿易燃物品与其他物品混存,则应先查明是哪类物品着火,遇湿易燃物品的包装是否损坏。可先用开关水枪向着火点吊射少量的水进行试探,如未见火势明显增大,证明遇湿物品尚未着火,包装也未损坏,应立即用大量水或泡沫扑救,扑灭火势后立即组织力量将淋过水或仍在潮湿区域的遇湿易燃物品疏散到安全地带分散开来。如射水试探后火势明显增大,则证明遇湿易燃物品已经着火或包装已经损坏,应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灭火器扑救,若是液体应用干粉等灭火剂扑救,若是固体应用水泥、干砂等覆盖,如遇钾、钠、铝、镁轻金属发生火灾,最好用石墨粉、氯化钠以及专用的轻金属灭火剂扑救。
⑤输转:
a.遇湿易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转移受威胁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b.如果其他物品火灾威胁到相邻的较多遇湿易燃物品,尽可能转移受威胁的遇湿易燃物品。
(7)洗消、清理
①在警戒区边沿(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选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②对进出抢险区域的人员、设施进行洗消,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监测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③对现场残液、危险废弃物等进行吸附、收集或处置;少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术处理或视情倒至空旷地方掩埋;大量残液,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无火花盛器收集,集中处理。在污染地面上用大量直流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物,污水集中收集。
④清点人员、车辆及应急装备。
⑤撤除警戒,安全撤离。
(六)液氯(氯气)泄漏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1)防护
氯气(液氯)属剧毒品,根据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设施:
(2)询情
①遇险人员情况。
②氯气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
③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等情况。
④消防设施、工艺措施。
⑤到场人员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处置意见。
(3)侦检
①搜寻遇险人员。
②测定氯气浓度、扩散范围及周边污染情况;检查泄漏气体水溶液漫流范围(是否进入下水道或周边沟渠、水体等)。
③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
④设施、建(构)筑物情况,可能因氯气腐蚀或助燃引发次生事故的各种危险源(包括容器、燃料、可燃固体在内的可能发生剧烈反应或爆炸的设施或物料)
⑤确认可用消防设施位置、选择抢险位置、路线(上风方向)。
(4)警戒、疏散
①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现场警戒区域,发现泄漏,现场立即至少隔离200米,下风向撤离至少500米,如果是储罐、槽车或氯瓶大量泄漏,立即隔离至少800米以上,上风或侧风方向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②按警戒区域划分设立警戒标志,根据所划分的区域做好相关防护,同时防止灼伤或冻伤,重点要避免人员进入低洼处或密闭空间内(如污水沟、下水道等)。
③疏散警戒区域内与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动员警戒区域边沿人员作好疏散准备,以便根据动态检测结果,适时调整警戒范围和人员疏散范围。
(5)救生
①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安全区域。
②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
③将需要救治人员交医疗救护部门救治。
(6)控险
①防止爆炸:
a.储存液氯的钢瓶、储罐均为压力容器,处置过程要防止压力容器发生爆炸,避免高压水枪直接喷射或外力导致钢瓶碰撞或滚动。
b.如果液氯储罐可能存在有三氯化氮,要防止震动,以免三氯化氮发生爆炸。
c.清除泄漏源区域的可燃、易燃物质。
②稀释降毒:
a.以泄漏点为中心,在储罐、容器的四周设置水幕或喷雾水枪喷射雾状水进行稀释降毒,防止气体扩散。
b.严密监视并控制液氯流淌、扩散范围,防止氯气(比空气重)或水溶物进入下水道或井口,避免灾情扩大。
c.化学中和:储罐、容器壁发生小量泄漏,可在消防车水罐中加入碳酸氢钠、氢氧化钙等碱性物质向罐体、容器喷射,以减轻危害。也可将泄漏的氯气导入碳酸氢钠等碱性溶液中,加入等容量的次氯酸钠进行中和,形成无危害或微毒废水。
d.浸泡水解:体积较小的液氯钢瓶发生损坏或废旧钢瓶发生泄漏,又无法制止外泄时,可将钢瓶浸入氢氧化钙等碱性溶液中进行中和,也可将钢瓶浸入水中稀释降毒,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③实施堵漏:
a.生产装置或管道发生泄漏、阀门尚未损坏时,可协助技术人员或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喷雾水枪掩护,关闭阀门,制止泄漏。
b.罐体、管道、阀门、法兰泄漏,采取相应的堵漏方法实施堵漏。
④快速输转:
不能有效堵漏时,应控制减少泄漏量,采取倒罐、惰性气体置换、压力差倒罐等方法将其导入其他容器或储罐;或转移较危险的瓶、罐脱离危险区域。
⑤限制人数:
应严格控制进入抢险区内实施抢险作业的人员数量;
(7)洗消、清理
①在警戒区边沿(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选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②对进出抢险区域的人员、设施进行洗消,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监测部门的检测,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a.化学消毒法:用碳酸氢钠、氢氧化钙、氨水等碱性溶液
喷洒在染毒区域或受污染物体表面,进行化学中和,形成无毒或低毒物质。
b.物理消毒法:用吸附垫、活性炭等具有吸附能力的物质,吸附回收后转移处理。
③用喷雾水、蒸气或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事故罐、管道等工艺设施,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氯(液)。
④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⑤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10.2 应急资源分布及匹配性分析
(1)增城区各个镇街有1个专职消防队伍,基本情况如下:
①中新镇、小楼镇专职消防队装备情况
中队现有消防车一辆(水罐、泡沫),装备如下表:
表1 中新、小楼镇中队器材装备统计表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干粉灭火器
| 15个
| 直流水枪
| 2支
|
消防头盔
| 8顶
| 开花水枪
| 2支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6套
| 消防水带
| 20盘
|
消防手套
| 4套
| 水带挂钩
| 4个
|
消防安全腰带
| 4根
| 水带护桥
| 2套
|
消防腰斧
| 1把
| 分水器
| 2个
|
空气呼吸器
| 2个
| 移动消防泵(小机)
| 1台
|
安全勾
| 2个
| 吸水管扳手
| 2个
|
消火栓扳手
| 2个
| 火勾
| 1把
|
强光照明灯
| 2盏
| 单杠梯
| 1把
|
消防斧
| 1把
| 两节拉梯
| 1把
|
万能铁铤
| 1把
|
|
|
②仙村镇专职消防队装备情况
中队有水罐泡沫消防车2台,水罐车1台。装备如下表:
表2 仙村镇中队器材装备统计表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10条
| 吸水管扳手
| 3对
|
直流水枪
| 7支
| 消火栓扳手
| 9个
|
多功能消防水枪
| 2支
| 多功能挠钩
| 2套
|
水带
| 61盘
| 强光照明灯
| 6支
|
水带挂钩
| 18个
| 消防腰斧
| 16个
|
水带包布
| 18个
| 单杠梯
| 2把
|
水带护桥
| 3付
| 两节拉梯
| 3把
|
分水器
| 5个
| 手动破拆工具组
| 2套
|
异型接口
| 16个
| 库存泡沫
| 1吨
|
异径接口
| 27个
| 库存药剂
| 无
|
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泵)
| 2台
| 吸水管
| 4条
|
集水器
| 2个
|
|
|
(2)增城区百事特助剂实业有限公司是危险化学品液氯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急救医疗器材及防护用品如下表:
表3 急救医疗器材及防护用品表
序号
| 应急用品
| 数量
| 存放位置
|
1
| 急救药箱
| 2套
| 生产车间、气化间等处
|
2
| 过滤式防毒面具
| 20套
| 生产车间、气化间等处
|
3
| 自给式防毒面具
| 2套
| 生产车间、气化间等处
|
4
| 防毒口罩
| 20个
| 生产车间、气化间等处
|
5
| 防护服
| 20套
| 生产车间、气化间等处
|
6
| 呼吸器
| 20个
| 生产车间、气化间等处
|
7
| 防护手套
| 20套
| 生产车间、气化间等处
|
8
| 防护靴
| 20套
| 生产车间、气化间等处
|
9
| 冲洗设施
| 5套
| 生产车间、液碱储罐区等处
|
(3)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护设施配备
根据增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需要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配备不同应急物资。
①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泄漏、易燃气体(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泄漏、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划定的危险区域,需确定相应的防护设施:

②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气体(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根据划定的危险区域,需确定相应的防护设施:

③液氯(氯气)泄漏事故据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设施:

10.3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表1 政府部门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部门
| 办公电话
|
1
| 110报警中心
| 110
|
2
| 119消防调度中心
| 119
|
3
| 120医疗急救中心
| 120
|
4
| 增城区政府办公室
| 020-82753966
|
5
| 增城区政府值班室
| 020-82752127
|
6
| 增城区应急办
| 020-83689711
020-32829083
|
7
| 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020-32852683
|
8
| 增城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020-82750818
|
9
| 广州消防支队增城消防大队
| 020-82629836
|
10
| 增城区民政局
| 020-82629610
|
11
| 增城区公安分局
| 020-82662244
|
12
| 增城市交警大队
| 020-82747360
|
13
| 增城区治安大队
| 020-82662212
|
14
| 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 020-82621560
|
15
| 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020-82752365
|
16
| 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020-82735934
|
17
| 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82755239
|
18
| 增城区财政局
| 020-82622883
|
19
| 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 020-82610247
|
20
| 增城区城市管理局
| 020-82752122
|
21
| 增城区水务局
| 020-82615546
|
22
| 增城区气象局
| 020-82612106
|
23
| 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 020-82752000
|
24
| 增城区教育局
| 020-82621444
|
25
| 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局
| 020-82629802
|
26
| 增城区农业局
| 020-82612153
|
27
| 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 020-82661171(防火值班电话)
|
28
| 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020-82636001
|
29
| 增城开发区安全监督管理局
| 020-82706315
|
30
| 中国南方电网增城供电局
| 020-82612223
|
31
| 中国电信增城区分公司
| 020-80620104
|
32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020-83123456
|
33
|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020-83647111
|
34
| 广州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020-83647111
|
35
| 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 传真:0532-83889191
电话:0532-83889090
|
36
| 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应急救援
办公室
| 传真:010-64463100
电话:010-64463159
|
37
|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热线
| 0532-3889090
|
表2 各镇街24小时值班电话
序号
| 单 位
| 电 话
| 传 真
|
1
| 新塘镇
| 82770110
| 82766111
|
2
| 石滩镇
| 82923326
| 82920001
|
3
| 中新镇
| 82863738
| 32966189
|
4
| 派潭镇
| 82820083
| 82822329
|
5
| 正果镇
| 82811022
| 82811121
|
6
| 小楼镇
| 82841020
| 82741500
|
7
| 仙村镇
| 82935207
| 82939905
|
8
| 荔城街
| 82614450
| 82610208
|
9
| 增江街
| 82717390
| 82717600
|
10
| 朱村街
| 82854256
| 82854078
|
11
| 永宁街
| 32986110
| 32986119
|
表3 医疗机构联系表
序号
| 名 称
| 级 别
| 地 址
| 从业人员
| 卫生技术人员
| 执业(助理医师)
| 救护车数
| 床位数
| 联系电话
|
1
| 增城区人民医院
| 二级
| 荔城街光明东路1号
| 978
| 759
| 173
| 5
| 660
| 82735052
|
2
| 增城区中医医院
| 二级
| 荔城街荔乡路增城广场东侧
| 530
| 447
| 135
| 3
| 290
| 61738339
|
3
| 增城区妇幼保健院
| 二级
| 荔城街园圃路1号
| 635
| 534
| 142
| 3
| 236
| 82738986
|
4
| 广东省水电医院
| 二级
| 新塘镇港口大道312号
| 652
| 488
| 150
| 4
| 368
| 82609981
|
5
| 新塘医院
| 二级
| 新塘镇水松路10号
| 813
| 680
| 219
| 5
| 341
| 82767462
|
6
| 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基层医疗机构
| 荔城街西园路27号
| 339
| 283
| 99
| 2
| 120
| 82752381
|
7
| 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基层医疗机构
| 朱村街朱村大道西14号
| 93
| 82
| 40
| 2
| 42
| 82854439
|
8
| 永宁街永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基层医疗机构
| 永宁街永和永联路2号
| 150
| 138
| 54
| 1
| 80
| 82971365
|
9
| 永宁街宁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基层医疗机构
| 永宁街宁西南香街14号
| 47
| 41
| 13
| 1
| 25
| 82961231
|
10
| 中新镇中心卫生院(中新医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中新镇新墩路12号
| 143
| 124
| 59
| 2
| 80
| 82868946
|
11
| 石滩镇中心卫生院(石滩医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石滩镇南北大道11号
| 213
| 201
| 80
| 3
| 92
| 82923560
|
12
| 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新塘镇沙埔岗校路18号
| 95
| 89
| 42
| 2
| 45
| 82950158
|
13
| 仙村镇卫生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仙村镇卫生路4号
| 112
| 104
| 43
| 3
| 55
| 82938197
|
14
| 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石滩镇三江爱卫路11号
| 90
| 84
| 29
| 2
| 41
| 82912488
|
15
| 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分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中新镇福和朱福路15号
| 91
| 85
| 23
| 2
| 85
| 82831004
|
16
| 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派潭医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派潭镇派潭大道中100号
| 140
| 130
| 55
| 3
| 84
| 82821193
|
17
| 小楼镇卫生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小楼镇小楼圩荷花路6号
| 82
| 75
| 32
| 2
| 10
| 82844380
|
18
| 正果镇卫生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正果镇正果大道
| 78
| 72
| 23
| 2
| 50
| 82811312
|
19
| 合计
|
|
| 5281
| 4416
| 1411
| 47
| 2704
|
|
10.4增城区应急避护场分布
应急避护场所统计表
序号
| 名 称
| 位 置
| 面积(㎡)
| 可容纳人数
| 设施功能布局
|
1
| 增城广场避护中心
| 增城广场
| 200000
| 130000
| 适用于地震避护
|
2
| 新塘镇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应急避护场所
| 新塘镇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广场
| 90000
| 30000
| 适用于洪涝、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3
| 新塘中学应急避护场所
| 新塘镇港口大道北328号
| 66666
| 20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4
| 新塘镇菊泉中学应急避护场所
| 新塘镇解放路市头大街30号
| 5000
| 15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5
| 新塘镇仙村中学应急避护场所
| 新塘镇仙村大道
| 20000
| 5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6
| 荔城街应急避护场所
| 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 13332
| 13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7
| 荔城街荔景中学应急避护场所
| 荔城街汽配城北7幢后
| 18000
| 18000
| 适用于洪涝、地震、火灾、事故灾难避护
|
8
| 荔城街西园居委应急避护场所
| 荔城街健生西路16号
| 1260
| 3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事故灾难避护
|
9
| 小楼镇何仙姑文化广场应急避护场所
| 小楼镇何仙姑文化广场
| 3500
| 5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火灾避护
|
10
| 小楼镇腊圃广场应急避护场所
| 小楼镇腊圃村红棉路
| 2600
| 3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火灾避护
|
11
| 增江街中心小学应急避护场所
| 增江街西山村增江大桥
| 27333
| 20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12
| 增江街第二小学应急避护场所
| 增江街东山路18路
| 3892
| 5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13
| 朱村街横塱小学应急避护场所
| 朱村街横塱村校背路
| 2604
| 2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14
| 朱村街中心小学应急避护场所
| 朱村街佛岭
| 27640
| 2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15
| 浪拔村应急避护场所
| 正果镇浪拔村
| 300
| 2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避护
|
16
| 正果中学避护中心
| 正果镇池田村正果中学
| 400
| 27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17
| 正果镇中心小学应急避护场所
| 正果镇正南街56号
| 300
| 2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事故灾难避护
|
18
| 石滩港侨中学应急避护场所
| 石滩镇红荔路38号
| 19100
| 3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19
| 石滩镇一中应急避护场所
| 石滩镇红荔路楼贝新街18号
| 19200
| 3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20
| 石滩镇二中应急避护场所
| 石滩镇红荔路38号
| 18600
| 3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21
| 石滩镇三江一中应急避护场所
| 石滩镇三江沿江路2号
| 28900
| 25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22
| 石滩镇中濠酒店应急避护场所
| 石滩镇横岭工业园中濠大酒店
| 1500
| 60
| 适用于防暑、防寒、事故灾难等避护
|
23
| 中新镇福和广场应急避护场所
| 中新镇福和圩月芳路
| 7800
| 4500
| 适用于事故灾难、火灾、地震等避护
|
24
| 中新中学应急避护场所
| 中新镇学院路14号
| 6800
| 3500
| 适用于事故灾难、火灾、地震等避护
|
25
| 中新广场应急避护场所
| 中新镇政府对面
| 6000
| 3000
| 适用于事故灾难、火灾、地震等避护
|
26
| 派潭广场应急避护场所
| 派潭镇政府对侧
| 10000
| 800
| 适用于地震避护
|
27
| 派潭镇中心小学应急避护场所
| 派潭镇文政路15号
| 15000
| 1000
| 适用于洪涝、台风、地震、事故灾难避护
|
28
| 派潭敬老院应急避护场所
| 派潭镇车洞村路口
| 5000
| 50
| 适用于地震、防寒、洪涝避护
|
10.5安全生产事故快报
安全生产事故快报
事故单位
|
| 单位性质
|
| 产能
|
| ||||||
事故时间
|
| 伤亡人数
|
| ||||||||
事故地点
|
| ||||||||||
事故地联系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
| ||||||||
事
故
概
况
|
| ||||||||||
报告单位
|
| 报告人
|
| ||||||||
报告时间:
| 联系电话
|
| |||||||||
备
注
| 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