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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污水治理与河涌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2-09-2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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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日前,广州市政府张广宁市长到我市调研并检查督办治水工作进展情况,对照《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2009-2010年)任务书》下达的工作任务和我市制定的工作计划,我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的进度已严重滞后。现在距离任务完成的时间仅剩下约9个月,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清形势,迎难而上,加快推进治水工作进度,确保2010年6月底前完成广州市下达的治水任务,实现全市水环境质量有根本性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住项目的关键环节,严格按倒排工期推进。各镇街、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突出抓住项目关键环节,围绕各项目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推动动工建设和做好用地保障等工作,严格按照倒排工期计划大力推进城镇、农村污水治理与河涌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把建设任务落实到每项工程、每个标段、每个单位和负责人,并登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污水治理与河涌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对治水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及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四统一,真正使治水工程成为一项为民、务实、清廉的民生工程。同时,根据广州市的最新要求,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新塘镇、石滩镇、中新镇、朱村街等单位紧密配合,要尽快制定金紫涌上游河涌、西福河综合整治方案,全面关停上游的污染源,对河涌实施综合整治。

    二、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加快项目征地和借地工作。各镇街作为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污水治理与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工作,要严格按照倒排工期的时间要求,安排专门领导和业务骨干跟踪落实,认真做好属地项目规划、施工用地征(借)地和工程施工管理等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要广泛宣传开展污水治理及河涌综合整治对保护生态、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争取各界理解支持,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治水工作的合力。

    三、部门联动,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和情况通报会,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要按照“特事急办、急事先办、交叉搭结、平行推进”原则,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程序,主动为污水治理与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开辟 “绿色通道”。同时将治水项目行政审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控范围,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工程项目加快推进。

    四、强化问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要定期通报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落实“每周一信息、每半月一简报、每月一例会、每月一检查”制度。实施全过程检查,对在2010年6月份前完成整体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2010年6月底前仍未能全面完成整体工程建设的,按照《增城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施追究问责,并对责任单位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增城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度倒排工期表.xls

            2.增城市2008-200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倒排工期表.doc

                 3.增城市河涌综合整治工程进度倒排工期表.xls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文章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