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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潭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020-09-30 来源: 派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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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和增城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将在今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状况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人口普查对象庞杂,普查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单位(部门)大力支持,需要全镇人民积极配合共同参与,需要广大普查对象如实申报普查项目。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是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成功的重要保证。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镇人口普查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的精神,以及《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方案》《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增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我镇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新闻报道与公益宣传并举,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部门、社会团体工作信息传递渠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公交广告灯箱、户外广告牌和LED屏、宣传海报、宣传栏、手机短信、社交软件信息推送、短视频平台等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为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

  通过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凸显人口普查重要意义,强调普查结果与个人利益紧密相关,使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使党政领导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使各级普查机构、每个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所需个人信息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二、重点内容

  人口普查宣传主要围绕四方面重点内容下足功夫:一是围绕“参与”下功夫,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加强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的参与度,提高自主申报率;二是围绕“人群”下功夫,针对不同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通过部门和重点机构靶向发送信息,提高信息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围绕“动员”下功夫,动员邮政、教育、电信、互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职能部门和统计系统力量,利用现有宣传资源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四是围绕“盲点”下功夫,通过全面动员,尽可能提高宣传覆盖面,通过横向和纵向联动,及时检视宣传效果,发现并消除宣传盲点,最大限度确保宣传效果。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要求

  我镇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全面覆盖、力求实效”的实施原则。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由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人普办”)统一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按计划推进实施。

  1.镇人普办。负责具体谋划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和各村(居)人普办组织实施。紧密围绕宣传效果,科学规范使用宣传经费,通过公益宣传和有偿广告精准组合,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针对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所能及扩大覆盖面,切实提高宣传实效。负责建立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引入“知晓率”调查,在普查期内开展民意调查,利用调查结果评估各村(居)和各种渠道人普宣传效果,有针对性及时加以整改完善。按照人普工作整体要求,分阶段推进宣传工作,组织策划宣传活动,确保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展开,不断加大普查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度。在普查期内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宣传并关注应对相关舆情。镇人普办要牵头与区人普办做好工作对接,配合完成好区人普办布置的宣传任务。

  2.组织宣传办。负责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支持指导,与镇人普办商定宣传工作方案;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单位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新闻报道;协调全镇公益宣传资源,配合开展人普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宣传报道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警示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指导舆情处置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本单位(部门)的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通过本单位(部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结合自身职能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传递普查信息,并在所辖办公场所、办事窗口、服务大厅以及相关建筑物张贴普查海报,通过LED屏发送滚动文字信息。

  4.镇属其他单位(部门)。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指定一名人口普查宣传联系人,通过本单位(部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结合自身职能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传递普查信息,并在所辖办公场所、办事窗口、服务大厅以及相关建筑物张贴普查海报,通过LED屏发送滚动文字信息。

  5.各村(居)人普办。负责实施本村(居)的宣传工作,除了配合完成上级交办宣传任务,更要结合本村(居)特点,发挥属地优势,制定本村(居)人口普查宣传计划。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紧盯宣传盲点,查漏补缺,及时向镇普查办反映。村(居)人普办要与镇人普办做好工作对接,定期报送宣传计划和工作简讯,配合完成镇人普办布置的宣传任务。

  6.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向单位(企业)所属人员发送普查信息,督促完成自主申报。重点机构指2019年年末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的法人单位,重点企事业名单由市、区人普办确定,并通过国资、工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联系布置宣传工作,镇人普办发挥属地优势共同配合落实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工作。

  各单位(部门)及驻镇单位的人普宣传工作具体事项详见附件1。

  四、工作步骤与具体安排

  根据人口普查整体进度,我镇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共分五个阶段,重点是普查登记前一个月的“人口普查宣传月”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0年8月,准备阶段宣传

  这一阶段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宣传各级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

  2020年8月,集中开展对《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普查或人口普查相关内容的宣传,重点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事件的处理规定等。

  本阶段宣传工作的具体任务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宣传工作;广泛了解广告宣传媒介、渠道及合作形式;加强各单位(部门)沟通协调;对人口普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对人口普查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开发宣传产品,通过传播人口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及式宣传;通过转发统计开放日、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各职能部门网站公众号微博、“增城统计”、增城“民声热线”、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开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二)第二阶段:2020年9月,普查前宣传筹备阶段

  本阶段的宣传重点是铺开新闻报道,转发各类政务网站、微博和公众号推送人口普查信息,在全镇逐渐形成人口普查氛围。

  2020年9月,集中开展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普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0年10月,“人口普查宣传月”阶段

  本阶段是普查宣传的关键阶段,各单位(部门)组织各种宣传力量,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新闻报道和广告宣传集中投放,把全镇普查氛围推向高潮,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镇人普办制定严密的“宣传月”活动计划,举行人口普查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宣传月期间,实现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电信运营商、学校等单位(部门)的作用,建筑物海报张贴到位,将各种宣传要素进行串联,加大宣传覆盖面。制作具有派潭特色、形式活泼新颖的宣传片,通过各种网络和视频播放。协调教育部门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或致家长一封信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普查意识,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

  (四)第四阶段:2020年11月~12月,普查登记及质量抽查阶段宣传

  本阶段继续烘托渲染普查氛围,针对普查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宣传解释;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各类人群特别是重点人群接受普查登记的图片视频,选取镇领导、专业人士、青年代表、外来人员、在校学生有关材料制作一辑视频投放到户外LED屏和电梯视频广告。深入宣传镇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强有力的领导;各单位(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通报曝光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五)第五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

  围绕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准确、权威、系统做好解读工作。围绕我镇的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进行资料开发,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让各方更好地理解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成果,广泛宣传2010年以来我镇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

  本阶段主要依托配合上级及有关新闻机构公布人口普查数据,转发国家和省、市、区新闻稿件及相关评论,以专家访谈的形式,介绍人口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同时征集普查期内影像资料,制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影像光盘。

  各时间节点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

 

 附件1

  单位(部门)及各驻镇单位配合人口普查宣传具体事项简表

  序号

  单位(部门)

  配合人普宣传具体事项

  1

  组织宣传办

  1.与镇人普办商定宣传工作方案;2.指导人普新闻报道;3.印制派发各类宣传资料,组织普查宣传活动;4.做好网络宣传,组织网络平台推送转发人普信息;5.监测人普相关舆情,牵头舆情应对;6.协调公益宣传;7.党员干部宣传人口普查,倡导积极参加自主申报。

  2

  派潭派出所

  通过工作渠道向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宣传人口普查。

  3

  人大办

  向全镇人大代表宣传人口普查,倡导积极参与自主申报。

  4

  计生办

  1.通过工作渠道向全镇医务工作者宣传人口普查;

  2.协调全镇医疗机构张贴人普海报,通过LED屏播放人普宣传信息。

  5

  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1.通过工作渠道向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宣传人口普查;2.张贴人普海报,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6

  农业办

  通过工作渠道向农村居民宣传人口普查。

  7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布置全镇公园参与人普宣传,张贴海报,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8

  白水寨管理处、

  文体旅游服务中心

  1.指导督促文旅企业(含酒店、民宿、农家乐、景区)宣传人口普查、张贴人普海报,通过LED屏播放信息;在派潭广场播放人普宣传视频;

  2.通过工作渠道向体育界宣传人口普查。

  9

  经济服务办

  1.通过工作渠道向企业从业人员宣传人口普查;2.协调企业在办公楼及生产经营场所张贴人普海报,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10

  市场监管管理所

  1. 通过工作渠道向个体和民营企业相关人员宣传人口普查;

  2. 在办事窗口或大厅张贴人普海报,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3. 督促全镇商超、卖场、集贸区场和批发区场张贴人普海报,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11

  社会事务办

  1.向低保低收入及特困人员宣传人口普查;

  2.向镇敬老院、社工服务站宣传人口普查;

  3.在办事窗口或大厅张贴人普海报,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12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通过工作渠道向社会保障人群宣传人口普查;

  2.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人口普查。

  13

  政务服务中心

  在政务服务大厅张贴海报或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14

  规划建设办

  1.布置全镇物业企业配合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包括小区海报张贴、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2.协调布置全镇建筑工地张贴人口普查宣传海报。

  15

  水利管理所

  1.通过工作渠道向水务从业人员宣传人口普查;

  2.协调布置全镇水务建设工地张贴人普海报;

  3.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16

  各中小学、教学指导中心

  1.通过工作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宣传人口普查;

  2.采取“一封信”“一堂课”、举办活动等方式进行普查宣传,利用家长微信群,通过“小手牵大手”动员家长配合人口普查登记。

  17

  镇总工会

  1.通过工作渠道向工会会员宣传人口普查;2.布置全镇工会活动场所张贴人普海报,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18

  镇残联

  通过工作渠道向残疾人士宣传人口普查。

  19

  镇妇联

  通过工作渠道向女性宣传人口普查。

  20

  团镇委

  通过工作渠道向共青团员宣传人口普查。

  21

  派潭税务所

  1.通过工作渠道向办税人员宣传人口普查;2.在办事窗口或大厅张贴人普海报,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22

  派潭交警中队

  交通管理所

  1.通过工作渠道向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宣传人口普查;2.协调布置全镇交通建设工地张贴人普海报;3.通过LED屏播放信息。

  


附件2

  派潭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主要安排

  一、准备阶段的宣传工作(2020年8月)

  1.2020年8月,召开人口普查部门宣传工作协调会议,了解部门宣传资源、渠道、优势,加强部门沟通合作。

  4.2020年8月,与宣传部门联合制定和下发《派潭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二、普查前宣传筹备阶段的宣传工作(2020年8月-9月)

  1.2020年8月,初步掌握公众对人口普查的基本认知状况。

  2.2020年9月,各单位(部门)、各村(居)报送人口普查宣传计划或工作方案。

  3.2020年9月,确定宣传资源投放方案。

  4.2020年9月,集中开展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普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2020年9月,协助区主要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全区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情况,报道区普查试点、户口整顿、普查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报道人口普查主要会议精神。

  6.2020年9月,制作和下发人口普查宣传画、宣传折页、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动漫动画等宣传用品和材料。

  7.2020年9月,印制和下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致全国人口普查住户的一封信》。

  8.2020年9月,召开全镇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安排,协调各单位(部门)各村(居)统一行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9.2020年9月,各单位(部门)利用自有工作群、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人口普查信息。

  三、“人口普查宣传月”阶段的普查工作(2020年10月)

  1.2020年9月,各村(居)汇总报送海报张贴数量;各单位(部门)汇总报送办公场所和办事窗口海报张贴数量。

  2.2020年9-10月,在户外广场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和宣传短片;协商通信运营商在普查登记前为用户发送人口普查信息;利用供电平台向电表登记手机号码发送人口普查信息。

  3.2020年9~10月,利用各种平台和渠道,以及通过各单位(部门),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民主党派、教师等群体进行人口普查自主申报宣传,提高自主申报率。

  4.2020年10月,举办以派潭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主题的“统计开放日”活动。

  5.2020年9~10月,通过增城日报、区融媒体中心等本地媒体,发送人口普查小知识,介绍人口普查目的意义、相关知识和政策要求,在抖音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发布人口普查专题节目视频,人口普查公益宣传短片。

  6.2020年9~10月,通过宣传车、农村小广播、现场活动等形式组织到外来人口较多和农村群众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7.2020年9~10月,组织全镇中、小学生开展“人口普查一堂课”和致家长一封信等活动;在校园视频播放人口普查宣传片或在校园网页上增加人口普查内容;通过家长微信群告知人口普查信息;在学校宣传栏和显眼位置张贴海报。

  8.2020年10月,在全镇组织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掀起人口普查宣传高潮。在人流量大的广场设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日活动主会场,各村(居)设立分会场或人口普查宣传咨询点,通过派发宣传小册子、宣传单张、小礼品,设置宣传栏、设立咨询台、播放录像、人口普查知识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9.2020年10月,配合区主要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和宣传月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发动各大门户网站、APP、抖音短视频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同步报道转载,广泛动员各大自媒体参与,线上线下结合,利用各单位(部门)微信群、公众号矩阵,同步宣传。

  10.2020年10月底,配合区在主要报刊和广播电视刊登或播放人口普查倒计时,在各大网络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上线人口普查倒计时,在各单位的LED屏播放人口普查倒计时。

  11.2020年10月底,向手机用户群发短信,告知人口普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12.2020年10月31日前,各级普查员将《致全国人口普查住户的一封信》送达各家各户。

  13.2020年10月底,转发增城日报、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国务院或省(市、区)领导同志向全区人民发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动员讲话。

  14.2020年9~10月,做好人口普查户外宣传,在主要街道、车站和主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设置大型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牌;在社区、村委会、广场、公园、体育运动场等人流密集地方进行人口普查宣传;在公共交通多媒体视频上滚动播出人口普查公益广告或制作车身广告。

  15.2020年9~12月,联合镇组织宣传办,做好人口普查相关舆情监测,及时应对处置负面舆情。

  16.2020年9~12月,镇人普办通过工作群适时通报人口普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登记阶段的宣传工作(2020年11~12月)

  1.2020年11月1日,配合区新闻媒体报道区和镇主要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检查指导普查登记工作,慰问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

  2.2020年11月1~10日,配合区主要新闻媒体深入基层,跟踪报道我镇人口普查登记情况,宣传群众积极参与、配合人口普查的典型事例,针对入户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强调普查工作对家庭和个人资料保密,如实申报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对人口普查登记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曝光。

  3.2020年11月,转发新闻媒体播放各类人群特别是重点人群接受普查登记的图片视频,选取镇领导、专业人士、青年代表、外来人员、在校学生有关材料制作一辑视频投放到户外LED屏。

  4.2020年11月,转发广播电视台播放的人口普查公益广告,配合区在各大网络平台上线公益短片及短视频,继续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确保入户登记顺利进行。

  5.2020年10~11月,镇人普办开设人口普查咨询专线电话,村(居)委设立咨询电话或咨询点,对人口普查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6.2020年10~11月,镇人普办在全镇实地检查各村(居)海报张贴及保持情况,对张贴不到位或不能有效保持的村(居)予以通报。

  7.2020年11月,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同时继续做好人口普查户外宣传广告。

  8.2020年12月,对全镇事后质量抽查相关工作进行通报。

  五、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工作(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1.2021年5月~2022年2月,配合上级公布区人口普查的数据、发布人口普查系列数据和专题分析文章,利用人口普查数据成果反映我镇在人口、经济以及社会方面的变化。

  2.2021年5~12月,灵活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发适宜、生动、易于接受的可视化普查数据产品,发挥普查成果的社会效益。

  3.2021年3~12月,配合上级利用有关媒体报道人口普查总结表彰会情况,宣传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