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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派潭镇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2016-12-0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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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府办〔2016〕103号

  关于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根据区安委办、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部署,我镇计划开展建筑工地全面排查各类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施工安全事故抬头的趋势,为我镇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环境。现结合我镇建筑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立整治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派潭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派潭镇镇长张应泉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刘玲坚同志任副组长,赖锦秀、曹志轶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安监办、建设办、派出所、新农办、国土所、环保所、水利所、林业站等相关职能部门。

  (一)安监办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情况;

  (二)建设办负责检查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桥梁工程行业的建筑工地具体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三)派出所负责检查建筑工地消防、劳保用品及板房使用情况;

  (四)新农办、建设办做好农村自建房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五)国土所、环保所、水利所、林业站根据职责分工各自负责本行业的建筑工地具体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二、检查重点

  (一)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设备是否在检测合格周期内,是否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和保养;

  (二)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架构的人员是否已经到位履职;落实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架构和安全生产任制情况;

  (三)工地消防、劳保用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对工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是否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区住房和建设局的要求,落实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六)临边洞口等部位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排栅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雨季、强对流天气等季节性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

  (八)建筑工地是否使用伪劣安全网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活动板房;

  (九)建筑工地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治理违规、违章作业;

  (十)建筑工地是否使用假冒伪劣或者无生产许可证的钢材、电缆、水泥、涂料等建材;

  (十一)建筑工地用砂、预拌混凝土企业用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建筑工地是否有现场搅拌砂浆、使用袋装水泥等违法“三禁”一起的行为;

  (十三)建筑工地是否按要求做好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

  (十四)建筑工地是否按照广州市住建委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要求,做好自查工作;

  (十五)施工用电、工人宿舍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对辖区内在建项目施工工地(主要包括嘉华酒店建筑工地、派潭污水处理厂及管道工程建筑工地、高坡头桥改造工程建筑工地、大坝桥改造工程建筑工地、黄坭柳桥改造工程等建筑工地及部分农村自建房工地)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拉网式的大检查。

  (二)农村自建房工地由于建房人及施工工匠对安全防护意识比较淡薄,同时由于经济原因对安全防护措施投入很少。重点检查施工脚手架及排栅撘设、施工临时用电,并现场对其进行解说教育,加强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意识。

  (三)各部门同时要做好安全排查的台账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