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为每年3-8月
区农业部门提醒要保护好水生野生动物
近期,我区增江光倒刺鲃大刺鳅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出现了一些人为损害活动,对此,区农业部门提醒我区广大市民群众,保护区为国家级保护区,其核心区(蒙花布至黄塘河段)特别保护期为每年3-8月,我们要共同保护好增城的水生野生动物,维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若进行损害行为将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保护对象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的水域滩涂和土地,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增江光倒刺鲃大刺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于2008年12月被列入为第二批国家级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总面积438.7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30.3公顷,实验区面积为308.4公顷。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为每年3—8月。保护区位于我区增江上段,流经黄屋—西湖滩—汀塘—蒙花布—正果—黄塘—西园。核心区位于蒙花布至黄塘河段。实验区位于核心区向上、下游分别延伸至黄屋和西园河段。主要保护对象为光倒刺鲃、大刺鳅,其他保护物种包括斑鱯、鲮鱼、三角鲂、斑鳢、月鳢、光倒刺鲃、海南红鲌、海南华鳊、黄颡鱼等。
增城渔政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针对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繁殖期、幼体生长期等生长繁育关键阶段设定特别保护期。特别保护期内不得从事捕捞、爆破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对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特别保护期外从事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在保护期内,增城渔政大队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损害活动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一起来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20-8273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