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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

2019-01-3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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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加强队伍、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有力地推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制度健全,法制教育经常化

  为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从组织上、内容上、时间上得到保证,达到目标要求,我局将与规范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化解矛盾的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日常学习内容,每季度用1天时间对全区民政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一次。每年按照区普法办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学习,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做到学用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治理的实际中,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民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了以民政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我局13名在职人员通过执法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让他们持证执法,以民政行业依法行政为目标的工作格局。

  二、分层次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教育活动经常化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抓好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全区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推进依法行政。三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区统一安排的各个时期的法制学习活动。四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在街道悬挂布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民政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五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每年干部职工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六是举办民政系统《宪法》知识讲座。11月6日特邀广东来信律师事务所陈庆林律师做专题宣讲。局领导班子、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共50余人到场听课。

  三、普法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依法治理取得成效

  (一)利用重大祭扫节日开展殡葬法规宣传及执法工作。殡葬文明重在引导,为深化殡葬改革,优化和提升殡葬行业服务管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殡葬权益,全区各级民政和殡葬服务单位充分利用清明节祭扫期这一有利时机,以广播、电视、报纸、户外LED屏等媒介为阵地,通过召开新闻通报会、制作宣传动漫、投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册页、推送动态消息、开文明祭祀倡议、邀请新闻媒体及时推送清明节生态殡葬、安全保障、优质服务的动态消息等进行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全面宣传文明祭祀、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的社会价值与意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社会组织普法宣传。以社会组织集中培训、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等工作为载体,通过QQ工作群、口头授课、发放宣传资实料、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面向各类社会组织法人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宣传、依法开展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各类社会组织要把面向会员、面向服务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法制宣传。除动员社区与社会组织联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外,积极与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相关部门横向联合,各级民政部门纵向联动的法制宣传和以案说法工作机制,通过各业务主管单位及各相关部门动员各类社会组织成为法制宣传的“先锋”,实现了学联互助、共同进步。

  (三)针对个别地区社会人员法律知识淡薄,学法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局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的机会,按照区普法办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制作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向市民宣传《宪法》的同时,重点向广大市民宣传《优抚安置》、《收养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条例资料。工作人员通过把民政相关法规政策印制成宣传单,在活动现场向市民详细解读城乡低保、婚姻登记、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咨询。并向现场咨询政策的市民发放民政宣传资料,据不完全统计,在整个活动中向近百名市民解释各类民政政策问题以及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解答相当满意,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制和信访工作。在积极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我局狠抓了对民政工作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我局还充分利用下乡调研的机会,向广大基层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基层群众学会了不少法律常识,进一步促进了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有效遏止了各类民事纠纷事件和非法上访现象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的和谐稳定。

  四、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数量等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截至12月31日,本年度行政处罚共0宗;行政许可事项共152宗,受理数量共131宗,许可数量共131宗;行政强制共0宗;行政征收共0宗;行政检查共67次;行政裁决共0次;行政确认共23541次;行政奖励0次;其他行政执法0次;行政给付共237次,给付总金额33378.96万元。

  五、聘请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科学执政的能力,聘请执业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法律信息等广泛的法律服务。具体来说,可以为区民政局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审核区民政局的重要合同、重要法律纠纷和重要的法律文书;参与有关商务谈判;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对民政干部职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等,这对确保民政机关行政行为合法性,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增强队伍抵御行政执法风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加大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民政工作面广,民政服务对象迫切需要政策咨询和公开、公正、科学的政策帮助,为满足他们的要求和愿望,更好地落实民政民生,全方位地做好民政工作,我局坚持做到以下几点,推进行政监督。一是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通过局网站首页链接政府信息公开网,并公开民政政策法规、部门动态等各类事项近203条。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保证制定的惠民政策公平、公正,具有可操作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避免形成不必要的误解。三是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把行政复议纳入局办公室的职责。全年共产生2宗行政复议,其中无产生行政复议案件撤改情况。四是主动监督并自觉接受监督。在主动监督方面,围绕民政工作重点,我局每年都开展重点执法监察活动,对专项资金开展检查监督,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对各镇街民政办的监督。

  在自觉接受监督方面,充分利用局网站设立了“在线答疑”和区政府“政民互动”平台,不仅及时答复问题、解疑释惑,而且主动接受社会和民政服务对象的监督,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布了各科室的电话,接受咨询和监督。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的依法监督,我们更加重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实施责任追究。通过加强监督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民政法规得到落实,社会管理得到加强,服务意识得到增强。

  七、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差参不齐,整体水平不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少,兼职人员数量远远多于专职人员。

  三是与群众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科室岗位执法责任发展不平衡;个别科室职工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深化认识。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民政行政审批工作。结合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的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清理,切实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规定。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结合民间组织年检和案卷评查,对执行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为。

  (三)继续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民政行政许可、处罚案卷评查,重点检查民间组织管理情况,提升民政执法案卷办理水平。

  (四)认真抓好民间组织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民间组织台账,完善监管追溯制度。坚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坚持预警、惩治、调解相结合,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

  (五)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做好与民政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务信息的需求。搞好民政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重要政务新闻,通报民政有关工作情况以及对重大事项、突发性事件、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措施。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2.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3.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4.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给付实施情况统计表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19年1月18日

  附表1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实际在岗行政执法人员(人)

合计

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

非在编的执法辅助人员

1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13

0

13

 

合计

13

0

13


  说明:

  1. 实际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指本部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其他全部在岗人员,包括在编人员和非在编的执法辅助人员。

  2. 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指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普通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和其他编制的人员。

  4. 实际在岗人员数量以2018年12月31日为统计基准日。

  5. XX部门下属执法单位指以下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1)部门垂直管理的分支机构;(2)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3)部门主管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4)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5)部门主管的其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

  

附表2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部门法定行政许可职权数量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备注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1

增城区民政局

9

152

131

131

0

0

0

0

0

0

 

合计

152

131

131

0

0

0

0

0

0

 


  填表说明:

  1. 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部门法定许可职权数量”指权责清单公布的职权数量。

  3.“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许可的数量、作出受理决定的数量、作出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4.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3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次数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备注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1

增城区民政局

67

0

0

0

0

 

合计

67

0 

0 

0 

0

 


  填表说明: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2. 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3.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4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给付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次数

给付总金额

(万元)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备注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1

增城区民政局

237

33378.96

0

0

0

0

 

合计

237

33378.96

0

0

0

0

 


  填表说明:

  1.“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给付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