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
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三个必须”要求,制定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内容;
三、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承担养老、儿童、救助、殡葬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打非治违”等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教育、舆论引导和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学习活动;
七、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与或者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