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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增城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2-07-27 来源: 增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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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区委全会、区“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创新,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方向,努力从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1.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政治要件落实闭环制度,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沉痛教训,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慎重决策、慎重用权,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2.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巩固提高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规范党建工作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学习活动;经常开展走基层访党员的调研活动,加强服务基层联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坚持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推动专项工作落实见效。认真落实全省民政领域八项专项整治行动,毫不松懈抓牢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意识形态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民政服务对象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筑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坚强防线;开展审计问题整改,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和目标要求,分门别类地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二、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5.继续做好民政信访、信息、宣传等工作;加强统计分析、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盘活民政系统干部,改善民政干部队伍结构,激发民政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加大对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民政队伍办事水平;优化本系统的生育服务工作;加强与镇(街)民政工作的联系和对接,指导其开展好各项民政工作。

        三、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6.全面推进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2022年底完成158个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建立通报制度,对落后的镇街进行重点督办,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7.进一步完善颐康中心功能。督促镇街进一步完善街镇颐康中心服务功能,做实做细做优全托日托、家政+养老、医养结合、对下指导、统筹资源等各项养老服务。

        8.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推行农村“党建+双结对”邻里互助式养老。

        9.继续做好资金发放等工作。依法依规继续做好长者长寿金和儿童保障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做到应发尽发。

        四、着力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10.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按政策继续落实做好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严格落实低保低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完善“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破解群众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问题。

        11.继续推进低保特困事权下放试点工作。逐步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有条件的镇(街),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12.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和水平。建设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强检查指导,健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儿童服务平台实地走访、督导,及时查漏补缺;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会议,提高儿童主任、经办人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

        13.继续做好残疾人补贴发放和信息公开工作。按政策继续落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监管工作,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到应发尽发,应补尽补;各(镇)街通过政务、村务和社区公开栏以及公共服务大厅,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本行政区域内享受补贴对象的信息。

        五、稳步提升村居社会治理能力

        14.加强基层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持续开展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继续做好村干部后备人选联审工作;规范推进村居建设;配合做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常态化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一镇(街)一示范点社区治理品牌。加强村级组织和干部能力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持续推进村务公开;探索运用“积分制”管理模式,丰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形式;推进完善优势主导型“三社联动”机制,深化“社工+义工(志愿者)”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议事厅建设,完善居民议事协商制度;探索建立区职能部门、街(镇)、社会协商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政府部门与社会协商沟通渠道。

        16.继续开展幸福村、和谐社区建设。2022年推动53个幸福村、6个和谐社区的创建工作。

        17.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依托现有办公场所推动村(居)社工点建设,实现全区村(居)社工点100%覆盖、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18.做好社工机构、社会工作等相关工作。继续做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工作;加大社会工作机构等级评估工作力度;开展创建品牌社会工作活动;继续实施社工站监督、评估购买服务项目,加强对我区15个社工站监督管理;加强我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季度团建以及志愿者表彰。

        六、积极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作用发挥

        19.提升社会组织管理和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依法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度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沟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

        20.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建立常态化机制,积极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中止和退出认定工作;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镇(街)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1.加快推进区级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暨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利用民政局一楼、二楼及五楼部分场地,设置多功能室、展示室、进驻社会组织办公室等功能室,落实运营机构,争取2022年下半年投入运营。

        22.着力提高社会组织党建水平。持续推进“双同步”工作,引导新成立社会组织及时组建党支部,确保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系列培训;按计划组织各党组织、党员开始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三亮三树”工作、“羊城先锋”工作落到实处。

        七、扎实做好民政专项事务性工作

        23.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及归档工作,做好500本《广州市增城区地名志》的编纂制作工作,做好行政区域界桩界线管理工作(平安边界管理)。

        24.做好婚姻登记相关工作。准确规范适用《民法典》办理婚姻登记;按防控要求适时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举行结婚颁证仪式;加强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强化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推进婚俗改革工作,配合推进服务窗口进驻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5.做好经济核对相关工作。推进落实养老待遇两项证明和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班,提高基层经济核对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核对业务档案的保密、归档管理;强化监督镇街上传报告的回退率,提高各镇街提交资料的准确度。

        26.做好殡葬管理相关工作。推进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暨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加快推进荔湖水利工程核心区迁坟安置工作;优化殡仪服务质量,提升殡仪服务水平。

        27.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大受助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返乡力度;继续做好长期滞留人员的落户安置工作;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28.继续做好儿童收送养和护理养育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收送养工作;健全完善儿童护理、医疗康复和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