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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规范林木采伐推动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

2021-05-13 来源: 区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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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增城区森林、林木采伐的管理,保障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推动速生丰产桉树林退出和改造工作,增城区制定印发《增城区2021年森林采伐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增城区林木采伐管理。一是林木凭证采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广州市增城区桉树林退出和改造工作方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公布实施我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落实林木采伐申请审批工作,明确凡采伐林地上林木,必须向属地镇(街)林业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经镇(街)初审确认后,按批次报送区林业和园林局进行采伐审批;对材料不全、林地、林木权属不清、未进行伐区调查设计及造林设计,均不予以审批。二是作业严格管理。规范采伐限额,除采伐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外,采伐林地上林木必须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结合各镇街实际科学分配采伐限额;简化采伐类型,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其他采伐;明确生态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采伐,且必须落实更新造林资金,原则上采伐后由政府统一更新改造;优先退出和改造重点区域的桉树,所有桉树原则上只批准采伐一次;对于集体林,采伐管理方式为“森林经营者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指导服务,监督管理”;对于国有林,执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和伐后验收”监管制度。三是迹地及时更新。明确迹地更新原则上不得炼山和随意开垦梯带;林地林木由政府统一改造的,由各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区林业和园林局负责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和造林施工队伍招投标等工作,中标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负责桉树伐桩处理和造林抚育;由经营者自行改造的,与区林业和园林局或属地镇街签订相应的造林更新协议或者桉树除萌协议,由经营者自行筹集资金,按照造林更新协议或者桉树除萌协议进行迹地更新,确保桉树采伐一片,退出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