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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林业园林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0-07-24 来源: 区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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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以及全区纪律教育学习工作要求,持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强化队伍管理治理,压实巡逻防控体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推动我区林业园林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开展“正风反腐”行动,夯实基层执政之基

  1、制定《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工作机制》、《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一把手约谈制度》、《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谈心谈话细则》等系列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敢于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开刀,实现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平明显提升,陈规陋习得到有效破除,政治生态更加清朗,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累计开展纪检组提醒谈话25人次,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700余人次,作风建设明显好转,团结凝聚力明显加强。

  2、坚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广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累计召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50余次,印发学习资料1000余份,切实加强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党纪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坚定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决心。截至目前,我单位未排查到有干部职工涉黑恶势力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

  二是压实巡逻防控体系,提升林区治安实效

  我局充分结合行业特点,以建立健全林区治安巡逻防控长效常治机制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秉承“早发现、早解决”的原则,多管齐下、多措并举,采用压实一线护林人员护林巡山主体责任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护林巡查等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山区林地巡查实效,优化我区林地林木资源管理。

  1、向各镇街林业主管部门和局属各林场印发《关于规范镇街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函》,明确根据《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按照每1000—3000亩设置一人的标准配备专职护林员,划定巡查责任区,负责对林地内乱砍滥伐、乱挖乱建、毁林开垦、乱捕滥猎、违规放牧等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及涉林涉野领域黑恶势力及林地涉毒等违法行为进行巡查上报。明确护林员巡查四至范围,划定巡查路线,细化到林班、小班,做到每个山头、每块林地不出现空档漏缺,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为加强护林员护林巡查行为监督,我局下属林业资源综合管护中心指导各镇街林业主管部门和局属各林场护林人员安装了“两步路”户外助手软件APP,实现了对护林人员的巡查轨迹监督,亦提升巡查问题上报反映实效。

  2、全面推进我区“林长制”试点工作,建立“区、镇、村”三级林长制管理体系,压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守林护林,加强林地监管,严防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使命。截至目前,我局实现累计发动“云巡护”线上“一长两员”1674次,占在册人数的99%。志愿者系统“林河众采”上线人数412人,收集有效案件信息13宗,效果明显。

  三是优化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智慧林业园林”新体系

  城市公园广场是广大市民群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普及及身体锻炼的重要场所,由于我区公园广场普遍存在开放性、免费性等结构和性质特点,公园围闭性低、活动区域分布发散,日常人流出入较为随意,导致园区管理监督难度大。为有效缓解严峻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问题,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体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公园景区管理长效常治机制,我局启动了“增城区公园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建设项目”,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城市公园景区的管理。

  2019年以来,我局累计投资1293.4万元,在辖区的增城广场、增城儿童公园、荔枝文化公园、雁塔公园、凤凰山公园、圣皇洲湿地公园、西堤体育公园、挂绿湖湿地公园、东湖公园、蕉石岭森林公园、太寺坑森林公园等11个公园内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区管公园现场情况实时远程监控。该项目共建设摄像枪机和球机共240个(高清动球机101个,人脸识别枪132个,人车抓拍枪7个),监控中心设置在增城广场,2020年3月完成系统建设并投入试运行。该视频监控系统已接入公安视频专网,社会智慧治理层面也可以通过“广州市综治视频应用平台”实现调用。该项举措,实现了视频系统的区管公园全覆盖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区管公园的治安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快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防范恐怖袭击、维护社会稳定及保障市民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为我局下一步建设“智慧林业园林”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筑牢野生动物管控安全网

  为不断加强对涉野生动物领域的管理治理工作,我局以疫情防控工作为契机,秉承疫情防控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不误”的原则,持续按照“七个一律禁绝交易”要求,加大对我区各类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组织检查组分赴到我区各镇街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各农贸市场、酒楼食肆、土特产店、酒庄、米酒铺等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全面调查全区以食用为目的合法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情况,积极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转型转产工作,取得了不错的行业治理成效。

  1、实施最严厉的管控措施,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监管。我局以防止疫情传播为契机,对我区实施了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包括对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饲养场所实施围闭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对无证照养殖场依法查处,对有证照养殖场超范围养殖的,没收超出部分野生动物;发现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的,依法予以查扣;市场、餐饮单位发现有经营野生动物的,一律没收野生动物;有行政许可的,现场发现的野生动物及制品,劝说其主动交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若当事人不同意,通知动物卫生检疫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查处,没收野生动物;对没有行政许可的,没收野生动物并依法立案查处,并暂停了受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猎捕的行政许可申请。

  2、加大巡查力度,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围绕我区陆生野生动物饲养场、农贸市场、酒楼食肆、土特产店、酒庄、米酒铺等重点场所,强化监管巡查力度,整治经营秩序,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截至7月21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785人次,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1765家次,市场1639个次,酒楼3461家次,土特产店、酒庄、米酒铺等店79家次。

  3、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处理无证养殖行为。为全面掌握我区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情况,及时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所的监管,我局先后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转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等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陆生人工繁育场所地毯式排查,并登记造册。在排查过程中,先后发现有3家竹鼠养殖场、1间豪猪养殖场、1间鹌鹑养殖场、1家豚鼠(外来非保护物种)养殖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开展人工繁育活动,我局迅速联合属地镇街对上述养殖场进行处理,对养殖内所养殖的动物进行扑杀并作深埋无害化处理,共计处理竹鼠174只、豪猪31只、鹌鹑5000只、豚鼠(外来非保护物种)400只。

  4、严格执法,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自疫情防控开展以来,我局实施全覆盖拉网式巡查,对违法行为实行顶格执法。截至7月21日,共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22宗,其中刑事案件11宗(破案10宗)、行政案件11宗(办结11宗),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42只(条),其中含国家二级50只(条)、三有193只(条),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9人,逮捕1人,移交起诉6人,行政罚款2008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