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发悦璞园小区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最高收费的批复
广州联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物业管理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6〕4号)的有关规定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单位前期物业服务成本监审预测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联发悦璞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10元(别墅除外,且不含公共用水用电费用分摊),你司须以此核定标准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标准,根据招标结果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合同。
二、在售楼过程中,请按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相关规定须与你公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
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按招投标结果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包括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共用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服务,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请按规定做好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到国家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该批复文件通过招投标并签订服务合同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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