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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的通知
增发改〔2015〕3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的通知》(穗发改价格〔2015〕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增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增城区城乡规划局
2015年6月1日
附件: 增发改〔2015〕33号.pdf
增发改〔2015〕3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的通知》(穗发改价格〔2015〕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增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增城区城乡规划局
2015年6月1日
附件: 增发改〔2015〕3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