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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增发改函〔2015〕208号
增城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转发关于进一步
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房管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
现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穗发改价格函〔2015〕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增城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