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转发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
增发改〔2015〕61号
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穗发改价格〔2015〕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2015年9月15日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转发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