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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堤围防护费 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08-1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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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堤围防护费  

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水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接通知后,请按有关规定到我局办理更换《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相关手续,并实行收费公示。  

  

增城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穗价〔2014〕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