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转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综〔2015〕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2015年11月25日
区各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综〔2015〕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