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保利立方花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的批复
增发改函〔2016〕628号
广州保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保利立方花园物业服务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穗价〔2013〕231号)和《关于广州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穗价[2013]232号)有关规定,经对保利立方花园项目前期物业成本进行监审,现核定该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不含水电费公摊),本收费标准同时作为保利立方花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的最高收费标准。
二、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由你公司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请按规定做好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