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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221个单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培训

2018-08-2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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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四分类” 不分类就是违法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制度落实,8月24日,区城管局组织全区221个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单位、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会。

  “生活垃圾不分类就是违法。”培训会上,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副会长李志红围绕《条例》,对为什么要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了哪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违反该条例该怎样处罚、垃圾分类应该怎么做、垃圾分类的一些误区等内容进行逐一讲解。他表示,《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未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交付收集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市政府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公布处罚结果。

  会上,区城管局还对我区垃圾分类情况作相关说明。据了解,该局已于今年7月对部分生活垃圾强制实施单位和垃圾分类样板小区进行检查和执法,8月起在全区进行全面执法。若被查单位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或未完成前阶段的整改,执法部门都将依据条例给予顶格处罚。同时,要求11个镇街在本次培训结束后自行组织市政环卫部门、城管执法中队、所有社区居委和15个垃圾分类样板小区进行相应培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来源:增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