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0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袁志敏委员:
您在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厨余垃圾生态化处理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第3011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城管委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包括您指派人员)在5月和6月开展了多次相关电话和调研交流,经综合市财政局、科技创新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的建议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第12条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放和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我们十分赞同您的建议,近年来我市作为国家创新中心城市,一直致力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通过组织一批科学研究和民生科技攻关等科技计划项目,对城市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和再生利用,垃圾焚烧发电以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及相关装备研发予以重点支持。2015年至2017年,我市共立项支持城市垃圾处理领域科技计划项目20项,支持科技经费共计1835万元,为推进我市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对厨余垃圾处理领域的新兴技术给予大力支持,为我市实现厨余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关于提高现有厨余垃圾处理补贴力度的建议
2015年3月,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固废办)制定出台《关于引进企业参与街镇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区街镇创新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企业参与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2015年4月,市城管委印发实施《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及《广州市低值可回收物目录(2015年版)》,明确各区城管部门可对预备目录所列的废布碎类、废纸类、餐厨垃圾等开展购买回收处理服务试点,具体购买服务费用可参照当年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费单价(即上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综合单价)执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我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相关政策规定的推进落实,根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工作的推进情况,支持各区城管部门积极开展餐厨垃圾购买回收处理服务试点,鼓励相关企业在实现资金平衡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完善技术工艺,推动餐厨垃圾生态化处理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鼓励企业进行厨余垃圾堆肥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
我市一直重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2014年5月市固废办制定出台《广州市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4-2016)》,对全市餐厨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整体布局,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8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中厨余垃圾处理项目6个,总处理能力达3800吨/日。但由于受征地、规划、工艺选型、建设模式等影响,目前各项目建设推进较为缓慢,除中心城区李坑综合处理厂、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一期项目计划今年内开工建设外,其它各项目均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您提出“鼓励企业进行厨余垃圾堆肥处理设施建设,形成示范并加以推广”的建议,是符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政策要求(《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第43条第4款)和实际需求的,已经纳入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流程顶层设计内容。但从对国内主要城市调研情况看,相对于焚烧、填埋,目前生化处理技术还不是很成熟稳定,大型集中处理成功运营的案例不多,在建项目绝大部分都处于小规模试点阶段。近年来,为配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一直支持和鼓励各区积极引入新工艺、新技术,开展餐厨垃圾多元化处理探索和试点。比如,海珠区好氧堆肥处理和白云区黑水虻处理项目等,都取得了一定的示范成果,值得肯定和扶持。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政策,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指导各区积极引入“运作成熟、环保可靠、效益明显”的先进工艺技术,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破解“垃圾围城”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