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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9-02-1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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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的工作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注重污染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基本情况

  (一)环境质量情况。1、空气环境质量。我区2018年空气质量达标299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1.9%,综合指数为3.98,在广州市各区中排名第3。2、水环境质量。2018年,增江河、柯灯山水厂吸水点及11个乡镇饮用水源吸水点达标率为100%;东江北干流大敦、增江河口断面平均水质达Ⅲ类;二龙河口和派潭河口水质符合省水环境功能区域要求;西福河水质总体保持Ⅳ至Ⅲ类水质。

  (二)环评审批情况。2018年,我局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评161个,项目总投资额547.02797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3.8787336亿元,占总投资0.709%;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备案5852个,总投资7951753.298万元,环保投资81204.4481万元,占总投资1.02%;核发排污许可证482个,其中广东省排污许可证439个,国家版排污许可证43个。

  (三)环境信访情况。2018年,我局共受理群众环境信访件1074宗,按投诉类型划分:大气污染类问题最多,有621宗,占57.8%;其次是噪声污染类问题,有130宗,占12.1%;其他问题合计323宗,占30.1%。按投诉区域划分:新塘镇投诉最多,有355宗,占33.1%;其次是永宁街,有204宗,占19.0%;第三是荔城街和石滩镇,各有176宗,占16.4%。

  (四)环境执法情况。2018年共立案调查1166宗,作出处罚决定901宗、处罚金额7139.5万元;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5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宗,查封扣押71宗,停产限产14宗。除处罚决定数排名全市各区第2,其余各项指标均排名全市各区第1。2017年以来,全区被关停重污染企业共184家,日减少水排放量近16万吨。

  (五)总量减排情况。2018年,全区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685.93吨、氨氮88.39吨、二氧化硫289.28吨、氮氧化物401.76吨。

  (六)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全区共办结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118宗,完成整改任务7项,其中,重点完成了新塘环保工业园及周边76家污染企业全部停止排污(停产)工作,得到生态环境部的肯定;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62宗,在后续整治工作中有52宗达到消除污染、解决问题的目标要求;完成对海滔公司、金冶公司等生态环境部约谈问题涉案企业的行政处罚及督导整改工作;办结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416宗。

  二、主要工作

  (一)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暨固废专项督察、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牵头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整改。针对62宗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全区共责令立即整改18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56家次,限产停产27家次,立案处罚56件,罚款423万元,查封扣押14家(件),立案侦查4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针对425宗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共作出行政处罚告知38宗,拟处罚款457.3万元。提请区委、区政府印发《增城区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工作方案》,建立落实领导包案、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高势能、全方位推动案件办理;印发《广州市增城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初步整改方案》,共制定42条整改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和完成时限,有力有序推动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牵头抓好固废专项督察整改。提请区委、区政府印发《广州市增城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意见整改方案》,部署5个方面共计28项整改措施。针对海滔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累计作出行政处罚330万元,督促其完成倾倒地块污泥清理及生态修复工作,会同市环保局驻厂督导整改。针对金冶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0万元,督促其完成涉案问题整改工作。

  (二)强化空间规划优化环评服务。

  一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创新审批模式,加快审批速度。2018年,完成富士康8K项目、日立汽车马达系统开发及生产基地、东鹏饮料华南生产基地、新世界增城综合发展项目、碧桂园华南设计总部等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

  二是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请区政府印发《增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有序推进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最新下发的生态保护红线征求意见稿,省版生态保护红线经扣减后增城区面积约205.88平方公里,增城区反馈意见已经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目前《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并已报国务院审定。

  三是优化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组织编制《广州市增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调整方案报送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市政府已将优化调整方案报省政府审定。通过优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能够释放我区39.51平方公里的可开发利用土地。

  (三)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印发《增城区2018年扬尘污染控制行动方案》,健全扬尘污染联控机制;对全区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实行每月一通报,对发现问题的施工工地发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问题告知函》。强化锅炉监管,关停注销141台燃生物质锅炉;立案查处50宗锅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罚款约620万元。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监管,完成26家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和8家市级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方案”整治工作;加强对全区74家加油站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监测;完成7家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淘汰黄标车586辆;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37次,共检查车辆1067台,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

  二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印发《增城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增城区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增城区东江北干流大敦断面、增江河口断面“一断面一策”2018-2020年水质提升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部门、各镇街工作职责,明确水环境治理计划和完成时间。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759个违法建设项目,完成生态环境部第一轮专项督查发现的11项问题整改工作,清理整治“散乱污”场所9530家。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对东江北干流33条入河主要河涌水质进行监测,定期通报上月水质情况;在石龙桥跨界断面和增江河口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水质状况,实现污染物通量监测。积极构建水环境整治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协调惠州市博罗县、东莞市推进东江北干流共治共管工作。

  三是推进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全区292家企业及2个重点工业园区用地信息调查及收集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两次举办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全区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30人次,检查企业104家,其中立案调查68家,查封5家、停产7家、责令整改43家,处罚款420万元。

  四是推进重污染企业综合治理。针对漂染、电镀(线路板)、废塑料等传统污染行业,制定实施《增城区重污染企业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按照整治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分类整治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共检查企业203家次,查封、停产25家,立案调查22家,作出行政处罚4宗、处罚金额45万元。通过执法倒逼,目前共完成34家重污染企业整治工作。

  (四)优化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成立由环保工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增城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区环保重点工作。2018年共召开4次全体组成人员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环保工作,研究审议、协调解决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区五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是编制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大格局。

  三是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分两批完成全区187名专职环保员招录工作,充实基层环保队伍力量;先后两次举办专职环保员岗前培训班,着力提高专职环保员履职尽责能力。推进环境执法权下沉,先后两次组织镇街环保所编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各镇街环保所共有22人取得执法证,实行行政处罚目标管理制,量化环境执法任务指标,2018年各镇街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4宗,占我区环保立案总数13.2%。组织开展“互看互学互比”环保执法竞赛,以考促学、以考促干,倒逼镇街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保执法能力。

  (五)强化环保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强宣传。2018年,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登工作动态131条;在“广州增城环保”官方微博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227条;在“增城环保”官方微信发布环保信息314条;与区广播电视台、增城日报合作推出“人人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新闻11个专版、63篇次。

  二是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文艺晚会。联合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及各镇街成功举办以“共建美丽增城,共享绿水青山”为主题的2018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文艺晚会,通过文艺表演的形式,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三是开展企业环保守法培训。印制环保法律法规3000份,为全区476家固废产生企业逐一送法上门。分别组织增城台资企业、全区378家企业开展环保守法培训,紧紧围绕企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以案说法”,使各企业负责人更直观地理解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环保管理主体责任。

  (六)以党建引领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召开党组会议35次,订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修订《中共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试行)》,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组织召开一系列专题组织生活会,观看一系列主旋律影片,参观增江街大埔围村增城区党史教育基地,参加党的基本知识测试等,通过丰富多彩的党员教育,统一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与行动。制定《2018年增城区环保局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由局党组书记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对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提醒,2018年共谈话提醒20人。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增城区环保局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的意见》,要求执法人员高度重视环境信访件、着力提升环境信访件办理回复质量,并规定对环境信访件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制定《增城区环保局绩效考核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实行督办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作风散漫、工作拖拉、纪律松弛等问题,督促干部职工养成坚决完成工作任务的优良作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强化源头防治,促进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

  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查分离。做好区重大产业项目跟踪服务,全力服务指导协调,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按期推进。制定我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测。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加紧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线。完成《增城区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5年)》《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二)深化污染防治,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贯彻落实《增城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增城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加强锅炉监管整治,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继续实施“一断面一策”,推动东江北干流大敦和增江河口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调查,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继续实施重污染企业综合治理,按规定时限完成重污染企业停产转型工作。

  (三)抓好环保督察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绝不遮掩问题,绝不弄虚作假。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类问题按时保质整改落实到位。加大环境信访件调处力度,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环境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风险防控,促进环境安全保障到位。

  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器材库室暨附属站点重点项目建设,组建综合性专业应急队伍。系统梳理各类环境风险源,切实摸清底数,开展更大规模的应急预案备案行动。始终重点关注涉危废、涉重金属、涉化工等环境风险企业,探索引入专家排查安全隐患机制,切实加强重点监管。

  (五)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环境管理效能。

  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环保机构改革,加强基层环保队伍能力建设。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动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大格局。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加大对镇街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同时将区直部门纳入考核范围,实现考核评估全覆盖,切实发挥环保责考的抓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