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限购政策核查资料清单
(一)《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
(二)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核验);
(三)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原件核验);
(四)书面承诺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且在境内无其他住房(原件);
(五)在本市工作、学习的证明(原件);
(六)在本市居留的证明(原件);
(七)广州市委组织部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原件);
(八)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原件);
请申请人按照对应情形相应提交:
1.买方为广州市户籍居民的,提交(二);
2.买方为非广州市户籍居民的,提交(一)、(二)、(三);
3.买方为非广州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的,提交(七);
4.买房为持人才绿卡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的,提交(一)、(二)、(三);
5.买方为境外个人(非港澳居民和华侨)的,提交(四)、(五);
6.买方为境外个人(港澳台居民)的,提交(四),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买方为境外个人(台湾居民和华侨)的,提交(四)、(五)、(六)
8.买方为持中国护照且未在穗定居入户的留学人员,提交(一)、(二)、(三)、(八)。
注:1.能够通过信息共享的结婚证、离婚证(广东省2005年后范围)、营业执照(广东省范围)、户口簿(广东省范围)、人才绿卡(广州市范围)、优粤卡(广东省范围)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2.工作证明、学习证明由所在工作或学习单位(企业)出具,应明确单位(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如果没有明确,需提供工作或学习单位(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能够共享获取的免于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