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灭失)公告(胡国卫)
根据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广州市城市零散危房修缮改造证明书》(增住建危改证明[2017]第02号)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胡国卫住宅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11-54号)等相关规定,权属人胡国卫位于荔城街和平路西一巷14号、证号为00001002号的《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属于广州市城市零散危房修缮改造任务范围,现公告注销上述房产。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注销行为持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主张权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