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涉案嫌疑人投案自首和检举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增公〔2020〕7号
4月25日,增城区公安分局在我区中新镇打掉一个制售假冒机油犯罪团伙。为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凡涉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前来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不予羁押;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予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涉案嫌疑人,被缉捕归案后,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所有公民都有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义务,广大人民群众对知晓该制售假冒机油团伙的犯罪线索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作证(举报电话:110或020-32858999,联系人:张警官)。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获或直接扭送涉案在逃人员到公安机关的有功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20年4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