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暨工作办法签署仪式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分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于12月20日下午在分局108会议室举行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签署仪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学东;增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永盛;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张锦海;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连冬玲;分局领导高加、何劲松,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领导以及分局法制大队、刑警大队、预审大队“一把手”参加仪式。
会上,李永盛同志首先代表区委、区委政法委对增城区公安分局、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就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树牢合作理念,统一思想认识,同向、同力、同心推动法治增城建设;二是要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协作机制及时、准确、有效监督,共同推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侦查监督能力;三是要用好协作平台,打造增城品牌。
区人民检察院连冬玲检察长、区公安分局张锦海分局长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进行了发言。连冬玲检察长表示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强化责任意识,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造成规范履行法律监督工作与公安执法工作相互配合的前沿哨所,提升检察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张锦海分局长对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指出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的设立,为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搭建了一个新的重要平台,将能够更加有效地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沟通协作和衔接配合,有利于双方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李学东副检察长对增城区公安分局大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表示祝贺,指出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具体表现,要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提升执法监督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贯彻落实,切实把法律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出实效。
会后,李学东、李永盛、张锦海、连冬玲等同志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行了揭牌,并合影留念。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李冠豪副检察长、分局何劲松副分局长分别代表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增城区公安分局会签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并交换公布会签情况。
仪式完成后,与会领导现场参观了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并与办公室民警和检察官进行了交谈。